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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小米、高粱这些杂粮放个一年两年不成问题,但红薯不行。
一般情况下,红薯若是放在地窖中,那可以保存三到六个月,但若是超过这个时间,那就会坏掉,所以必须得抓紧时间吃掉。
至于切开直接晒成红薯干,人家官府才没那个功夫呢。
官府只会想办法早些把红薯吃掉。
“是这样的,不过我就不用吃了,我家每年的徭役都是交钱的。”
郑浅浅道。
交钱就可以不用服徭役,一个人五百文,这个钱郑家出得起。
从前的陶家出不起,再加上陶竹长的像是男子,所以从陶竹十四岁开始,陶家服徭役都是他去。
“今年我家也交钱。”
陶竹道。
“但你家肯定也要交粮食的,不如你们也交红薯吧,我把我家的红薯便宜卖给你和荞哥,你们帮着消耗一下。”
郑浅浅还是想把自家的红薯往外推。
他家不缺吃的,每年种的红薯都是留着自家吃,但今年红薯长的好,亩产量比去年高了三分之一,于是他家的红薯就多了。
最近这几日,他家顿顿都有红薯,他不爱吃红薯,他想把家里的红薯处理掉。
“黎荞,你看?”
陶竹扭头看向黎荞,征求黎荞的意见。
“你做主便好,小事。”
黎荞咽下口中甜滋滋的石榴,这真的是小事。
“那就买浅哥儿家的红薯。”
陶竹道。
“好哇!
我这就回家告诉我爹。”
郑浅浅很高兴。
“吃了晚饭再回去吧,今天黎荞回来时捞了些小鱼,待会炸一下,再配上黎荞调制的烧烤料,味道肯定好。”
陶竹想留郑浅浅吃晚饭。
“好!”
郑浅浅想也不想的点头。
反正今天家里的活儿干完了,他就多留一会儿。
咳,最近家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每天要干不少活,每日也就黎大山去他家买肉时能看到这大傻子。
好不容易来他竹哥家一趟,他就多待片刻。
陶竹要买郑浅浅家的红薯,郑家第二天就把红薯送来了,今年红薯大丰收,但物以稀为贵,所以今年红薯的价格肯定比不上去年的。
和玉米一样,平城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种红薯,乡下种的多,县城里不种红薯的人消耗的少,又运送不出去,再加上红薯比玉米高产,所以红薯的价格一直都比玉米低,是两文钱一斤。
陶竹也没让郑家降价,以两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千五百斤。
之所以买这么多,是因为杂粮比小麦的产量要高,所以秋税收的杂粮数目比夏税的小麦要多一些。
除了交税,陶竹还想做点红薯干。
虽然还没把黎荞做的软糯红薯干吃到嘴巴里,但他相信黎荞。
现在家里花销多,虽然挣的也多,但其实他和黎荞根本没积蓄。
而且现在每日到下午三四点时,他和黎大山黎春桃就能把所有点心做完,正事忙完,余下的时间就是他自己的。
他要么洗衣服,要么做家务,要么识字,但衣服不可能天天洗,家务他很快就能做完,识字的话,他不考科举,不用跟黎荞似的那般刻苦。
搁以前他还能和黎荞腻在一起,但现在黎荞专心读书,于是他就想找点事做,看能不能把红薯干也发展成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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