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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不急细想,已经被蔺向禹按在了座位上,“尝尝,看看合不合你的胃口,不合适的话,我再改改,晚上再给你做一碗。”
瞿秋离暖心的拿起来筷子,找到了面条的顶端,一小口咬入口中,面条口感十分筋道,口味层次分明,汤料也非常鲜美。
三分面,七分汤。
蔺向禹这个大西北长大男人,居然把长寿面做出了南方人的婉约细腻。
“哥,谢谢,我很喜欢,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长寿面。”
听到他说喜欢,蔺向禹也就放心了,这可是他在网上找了好久的配方。
在他眼里,像瞿秋离这么温柔细腻的男孩子,就应该吃这种南方细腻的长寿面,而不是北人豪放不羁的那种一根巨粗的长寿面。
蔺父蔺母也沾了瞿秋离的光,蔺向禹没有厚此薄彼,给二老也煮了面条。
“向禹这厨艺不错啊。”
蔺母感慨,“我和你爸爸还有阿离都没有做饭的天赋。”
说到这,她又突然间想起了儿子在外受苦的那些年。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也不知道小时候的蔺向禹在那偏远的山区,都受过什么样的苦。
他们不想提,也不敢轻易的提起,他们受不住,他们会心疼。
而蔺向禹也没主动提起过这些事情,当初被认回来的时候,也只是含糊说了几句,养大他的那个老头已经死了,死前才告诉蔺向禹真相。
蔺向禹这才去了派出所,要求做DNA比对,也就跟数据库里的蔺父蔺母联系上了。
别的,蔺向禹似乎都不愿意多说。
想必,那些年的生活一定很苦吧。
其实从生活细节上,心思细腻的蔺父蔺母都能在各种小地方上发现许多的小问题。
比如,蔺向禹其实会做饭,但是口味一般。
做饭的方式也比较狂放,基本上都是大乱炖,标准就是做熟了能吃,也正因为如此,才能窥探到他曾经的生活有多么艰苦。
他们都会忍不住想象,小小的一个男孩子,踩着小板凳,用着农村的土灶,烧火做饭的模样。
还有,蔺向禹不喜欢花钱,甚至还有点抠门儿,但他也只对自己抠。
在他们看来,买几件衣服几万几十万很正常,而蔺向禹不会这么认为,除了必要的正装,他自己买的私服都是些大众小品牌。
照理说,蔺向禹在没有回蔺家之前,在普通人中已经有非常不错的收入了,可是什么样的成长环境,才能让他养成有了钱也不敢花的心态呢?
诸如此类的,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细节。
蔺母不敢去细想,想太多会心疼,会自责,她能做到的就是让儿子未来的生活无忧。
吃过早饭,如今年底了,今天蔺氏有股东大会要开,蔺父和蔺向禹都必须得出席。
家里就剩了蔺母和瞿秋离。
“陪妈妈去逛逛?”
蔺母提议,“你又长大一岁,衣服该换新的了。”
瞿秋离没有意见,跟着蔺母一起出门了。
出门就让司机直奔安市最好的商场。
一流水的全是世界名牌。
其实瞿秋离有时候也在想,如果他当初没有来到蔺家,他会被什么样的家庭收养?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在蔺家,蔺父蔺母给他的那些亲情都不说了,就说这经济条件,就从未让他感到过窘迫与为难,还是他自己决定做生意之后才开始不用家里的钱。
要不然,头两年研究室的经费,他一个学生,完全撑不起。
其实不光是他,就连沈世奇的经济也没短缺过,虽然比不过他,但至少比其他豪门资助对象的条件要好很多。
这么美好的一天,就不要去想那个白眼狼了。
只是他不去想,那个人偏偏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阿离,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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