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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觉得加热之后的手撕鸡,吃起来会让肉的口感变柴,没有原汁原味的鲜嫩。
也因为如此,夏凝自己做的这一道手撕鸡是没有加热过的。
热菜最大的特点就是容易将气味传播出去,前面的萝卜牛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和味道浓郁的萝卜牛腩相比,这手撕鸡虽然散发着香气,却远远比不上萝卜牛腩。
这盘手撕鸡被端上桌的时候,戴乐和正好在萝卜牛腩的斗争中再次输给了聂雨晟。
白色的鸡肉丝,绿色的葱丝,还有撒在上面的芝麻,让这盘手撕鸡的颜值看起来很不错。
戴乐和吸吸鼻子,闻到的还是萝卜牛腩味。
他心中不由有些失望:还以为接下来的几个菜都会很好吃呢。
大概是因为萝卜牛腩珠玉在前,之后的菜才会显得那么黯然失色?
戴乐和不确定地想着,趁着余逸羽的注意力全在萝卜牛腩上,自己抢先夹了一筷子手撕鸡。
鸡肉丝一靠近,戴乐和就闻到了它上面的香气。
那股夹杂着香油、芝麻、秘制调料还有小葱的香气,比萝卜牛腩的味道要温柔许多。
如果说萝卜牛腩的气味像是攻略城池的将军,一出现就打得人溃不成军;那么这手撕鸡就像是来自河边的春风,送来了水汽和青草的香气,缓慢又无声地滋润着味觉。
看来这店家虽然做菜好吃,但还没有完全学会上菜的精髓啊。
戴乐和想,如果先上的手撕鸡,他们被惊艳过后,再来尝试萝卜牛腩,还会有一种惊喜感。
但现在先吃了重头菜,之后的菜式多多少少都会显得没有那么完美。
他在心中夸了一下自己,这个时候还能理性思考,不像其余四人都强疯了,然后才把筷子里的鸡肉丝送到嘴中。
因为鸡肉是撕下来的,和鸡块不同,有不少鸡肉丝上面是没有鸡皮的。
担心只吃鸡肉丝,鸡肉的口感会显得有点柴,戴乐和还专门选择了一条带有鸡皮的鸡肉丝。
手撕鸡里最吸引人的大概就是这一小块鸡皮了,吃起来不仅香,还因为温度不高,入口的口感刚好。
也不知道是鸡的质量本来就好,还是因为做法的特别,戴乐和一口咬下去的时候,甚至还觉得这鸡皮有点弹牙的脆感。
清淡的香气驱逐掉了嘴里残留的萝卜牛腩味道,戴乐和在一瞬间有些恍惚:他之前为什么会觉得萝卜牛腩是最好吃的,这个手撕鸡一点都比不上?
他这下子知道了,不是店主功夫不到家,不知道应该怎么上菜,而是她自信自己做的每个菜都那么好吃,不会有哪个菜被哪个菜遮挡住风头。
妖娆艳丽的美女是美女,清纯可人的美女也是美女,同样的道理,味道偏重的美食是美食,味道清淡的美食也是美食。
哪有什么高下之分呢?
戴乐和觉得自己还是太小看这个店主了,幸好自己没有瞎说话,不然惹怒了店主小姐姐,他还怎么带太后来吃好吃的?
他还想着,讨好了太后,让太后手松一点,多给自己一点零花钱好把看上的车买回来。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是趁着这几个人还没发现手撕鸡的美味,赶紧多夹几筷子才是。
夏凝不知道饭桌前的人已经将自己想象得十分高大上了,她之所以先上萝卜牛腩,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菜是最先做好的。
等其他几个人发现不对劲的时候,戴乐和已经一个人吃了快四分之一的手撕鸡了。
“黑猴!
你小子很狡猾啊!”
余逸羽看见盘子里少掉的手撕鸡,眼都要红了。
他刚刚沉迷和聂雨晟争夺萝卜牛腩,都没注意到新上来了一碟手撕鸡!
这叫什么!
?
蚌鹤相争,渔翁得利!
这一刻,他抬起头,和聂雨晟目光相接,两人在一瞬间便达成了共识:先把戴乐和这小子踢出战局!
聂雨晟一肚子坏水,余逸羽说风就是雨,两个人有了共同的敌对目标,一瞬间便达成了共识。
每当菜肴转到聂雨晟面前的时候,他总是给余逸羽夹一筷子,然后再给自己夹一筷子,接着极其自然地将转盘往自己的方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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