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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一直觉得那四年我们的生活是平行线吗,我来带你看看。”
姜黎哦了一声,把手从毛衣袖子里伸出来,玉白的手腕明晃晃的朝他面前晃了晃,等到阮星蘅牵住她的时候,她的嘴角缓缓溢出了笑容,却仍然口是心非说,“阮星蘅,你这样牵着我,他们要是问起你你怎么说啊?”
“按结婚证上的说。”
姜黎又哦了一声,觉得阮星蘅这个人真的是个点也点不透的木头桩子,除了接吻的时候喜欢喊她宝宝,其他的时候简直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大傻瓜。
想听他喊声老婆也太难了!
她来了脾气,气鼓鼓地甩开他的手,兀自往前走着。
走了两步,姜黎回头发现阮星蘅还站在原地,他两只手撑在胸.前,好整以暇地盯着她笑,似乎笃定了她这个方向感极差的姑娘,摸不清这京大的路。
“这儿是展览墙,都是一些历年作文竞赛的高分作文。”
快要把她惹急了,阮星蘅徐徐走了过来。
他伸长手臂,轻轻揽住她的肩头,“如果我们狸狸是个聪明的宝宝,一定很快可以找到里面的一篇作文。”
他别过脸,唇有意无意擦过她的耳畔,温热的呼吸像是小小的刷子,挠的她心头一阵发痒。
姜黎禁不住这样的诱.惑,她弯着腰从他臂弯里退了出来,装模做样推了他两下,“阮星蘅,你别总想着白日宣淫啊。”
“第三排第四个,我一眼就看见你署名了。”
将近一百篇竞赛作文,姜黎就有这种奇妙的能力,能在一大堆眼花缭乱的字迹里,第一个认出阮星蘅的笔迹。
有些东西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就像渺渺众生,在那个蝉鸣不止的盛夏傍晚,她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他。
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阮星蘅的作文能得竞赛国奖,姜黎一点也不奇怪。
姜黎觉得阮星蘅其实是个全能型人才,高中的文理分科只是让他精于一门,把擅长的事情变成极致优异。
作文是手写,0.5的标准黑笔字迹,熟悉的笔锋轮转,行文末的落款署名熟悉极了。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她与春》。
辞藻华丽感情流露丰富而明显,其实不太像阮星蘅习惯用的文笔。
他最后用的署名也非本名,而是取了一个叫“狐狸先生”
的名字。
在文章的最末尾,他写道:“在山野里自由自在的小狐狸,她一出现,我就知道春天要来了。”
“但是春天不会长久,她也不会永远陪伴我。”
姜黎曾经给过阮星蘅一个命题,这个命题的条件是“春天到来”
,命题的结论是“她会永远爱他”
。
而在阮星蘅这里,命题逆否,姜黎爱他的那一时刻,于他而言,就是春天到来。
姜黎长长呼了一口气,忍住眼睛里的泪水,拿起相机拍了张照片。
还是没忍住,她掀起眼皮朝上,背过身子来回深呼吸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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