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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的糖葫芦唷!”
秦明被一声吆喝惊醒了,他摸摸自己有点发痛的头,甩了甩。
稍微清醒一点后便看清了周围,这个分明是一个仿古式的旅游区,里面的建筑结构是战国风格,旅游区的人也无一不穿着类似战国时期的服装,甚至连游客也是如此。
这倒是让秦明感觉如今这个商业性野蛮开发古镇的时代还有这种有节操的开放商感到难得。
不过赵箜菲怎么把我弄到了这个地方?
秦明习惯性的摸了摸胸口玉佩,却摸到坚硬的铠甲,突然看见自己的袖口不是校服,低头一看,自己还披着一套甲胃。
看了一眼玉佩还在那儿,他便开始思索现在的情况。
搞什么?怎么把我弄到这儿还把我衣服给换了,难道真的和赵箜菲?不、不会吧。
突然,秦明的脑袋里面,冒进来无数的知识,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一生。
他的名字叫赵殇,家里父亲带着八个孩子,他是最大的一个。
因为没钱抚养他们,父亲在他九岁那年把他卖给军队。
在他的军旅生涯前几年,不仅是同为民兵的人瞧不起他,还因为拖了后腿挨了他队上的伍长什长不少揍,那个时候赵殇连哭泣都不敢,因为一哭就会被同伍的队友拳打脚踢。
赵殇十三岁被分配到凶险的雁门之地,被分配过去的士兵有千人之众,到雁门那天,有一个名叫李牧的将军过来视察他们。
那天他们列队,李牧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微笑着蹲下来问他“你害怕战场吗?”
“不怕!”
只有十三岁的赵殇这么回答。
李牧微笑着拉开他的袖子,满是伤痕,甚至有从手臂一直到肩膀的刀疤。
“你叫什么名字?”
“赵殇?”
“嗯,赵殇啊,从今天起,你作为我的直属部队一员,明白吗。”
“是!”
在周围众人的惊讶之中,李牧将他收入自己身边,在征战数年后,十八岁的赵殇已经是统领百人下属的百夫长百将。
此后在战场征战近十载,多次在生死关徘徊,也多次被李牧所救,用自己的努力和血汗从一介民兵博得赵国军队长官千夫长头衔。
我的脑子里怎么会突然有这些东西,秦明搞不清楚,而那些突然进入脑内的知识,让他头痛欲裂。
不过他卷起柚子,果然是跟自己记忆中相同的,有一条长长的刀伤。
就在秦明头痛捂着头休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笑嘻嘻的蹲下来搂着他的肩膀,回头习惯性的以为是马墨岩在这儿,一看却是几个不认识的满脸鬃须的大汉,身上穿着粗麻制的衣服,脚上还穿着草鞋,想必是景区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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