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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件是一把古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看上去平平无奇,看介绍,是一把清代龙泉镇出产的古剑。
第十二样是一个据说是郎窑红的方瓶,瓶子倒是挺红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郎窑红我就不知道了。
古玩这点儿东西,还是我从古尔班通古特回来后临时抱佛脚去了解的。
这四样东西里,不知道姓傅的是冲着哪一样来的?
拍卖继续往下进行,那个五彩盘也拍出了个高价,相反,到了张大千这儿,却没人叫价了,因为真东西价值太高,而如果买到假的,几乎能气的人吐血,大概都怕看走眼,所以这件东西反而流拍了。
到那把剑时,只听那司仪介绍道:“这是一柄在龙泉镇出土的古剑,上刻司鬼二字,剑身有孔钱纹,剑柄为阴阳双鱼。
关于这柄司鬼剑,当地还流传着一个故事。”
紧接着,这个司仪就开始讲起了关于这柄司鬼剑的来历。
龙泉镇,古时以铸剑闻名,便是在今时今日,龙泉宝剑也极富盛名,去龙泉镇旅游的,如果条件允许,在当地的剑铺里打造一柄以手工古法锻造的龙泉剑,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只不过价格有些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
再说这柄司鬼,相传明末清初,清军入关时战火燎原,龙泉一带,出了很多抗击满军的英雄。
其中司鬼的主人便是其中一人。
这人听说最初是个出家修行的道士,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还俗了,在龙泉镇打了剑。
这把剑,就是他自己所用的配剑,也是用这把配剑,当时斩杀了很多清军。
后来,明朝还是被满洲给灭了,当时就颁布了一条令,即男的要留辫子,而女的要废除裹脚习俗。
第126章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
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
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
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
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
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
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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