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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两人继续挖排水渠。
一百多米的距离,花了一下午才完全疏通,看着干净通畅的排水渠,逢山有种莫名成就感。
晚上必须整一桌大餐,犒劳犒劳自己。
从卧室里拿出上次在费尔班克斯新买的弓盒,当时枪店销售员介绍这把反曲美猎属于80磅重弓,别说射松鸡雷鸟,即便棕熊也能一箭射穿。
弓盒打开,一把原木色的反曲猎弓静静躺在泡沫里。
“这把弓给你用。”
逢山拿起猎弓递给纳什。
纳什摇摇头,拿出自己那把粗糙简陋的弓箭拒绝。
早已习惯纳什的倔强,逢山耸耸肩,拿出弓弦配件。
将上弓弦套入上弓稍的弓片,下弓弦套入下弓稍的弦槽,拿出上弦绳两头封闭端套在左右弓稍,然后把猎弓端平,脚踩在上弦绳的中间左手上提弓把,右手推着上弓弦槽。
如此流程下来,弓弦才算正式挂弓完成。
举起猎弓,逢山深吸一口气,当手指触碰到弓弦的那一刻,一种奇妙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仿佛这把猎弓不是初次被他拿起,而是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拿着步枪还要亲切。
拉弦、瞄准,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生疏与犹豫。
每一个动作都自然流畅,无需思考,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或许是逢家从先祖开始,对弓箭天生就有一种亲和。
逢山俯身从弓盒里拿出箭矢,当时买猎弓的时候,在销售员忽悠下,买了一套最好的箭矢。
铝碳箭,比一般碳箭拥有更好的一致性和飞行性能,轻量化和耐用性强,除了贵没有其他缺点。
抽出一根箭矢,搭弓拉弦,目光锁定晾肉架上挂着一条风干鹿肉。
手指松开。
箭矢瞬间飞出,下一刻晾肉绳被箭头射断,风干鹿肉落到地上,而那支箭矢则深深没入工棚原木墙中。
纳什站在一旁眼神瞬间呆滞。
在部落时也常用猎枪打猎,使用弓箭是自己为了追寻古老传统,深知射箭难度要比射击要高很多。
枪械射击只是通过设备,避开入门时设备操作带来额外难度,稍微经过训练就能掌握。
而一名优秀弓手需要克服身体微动作,才能达成高度一致性和可控性,即便如此还要长年累月练习。
可Khilla一箭就能射断晾肉绳,自己都做不到。
这难道又是神灵的力量。
“还不错。”
逢山很满意刚刚那一箭的效果,随即背上猎弓,将箭筒斜挂在身后,“走,打猎去。”
汪汪!
!
王子听到要打猎,立马把尾巴摇的跟风扇一样,反而可乐越来越懒,有时间宁愿躺在温暖的鹿皮毯上打盹。
两人一狗背着包离开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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