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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肉去掉鱼鳞,鱼肉极软。
鱼皮经过长时间炖煮,也变得软烂。
入口也再无苦涩腥味,只有无限的鲜香。
虎啸咕噜咕噜的大口喝着鱼汤。
以后谁要是和他说鱼不好吃,他就和谁急。
这次打的鱼其实不算多,除了做鱼皮衣和鱼皮线的大鱼外。
部落里人手一条,也分的七七八八,没剩多少。
剥下的鱼皮要晒干,然后经过捶打,使鱼皮变软后才能缝制成衣服和鱼皮线。
鱼油熬煮的差不多,直接装在陶罐中密封起来。
等胖头鱼皮晒制好后,抹在上面制成鱼皮线即可。
这里的水没有被污染,鱼体内也没有人为污染的杂质,鱼油倒也可以作为部落一种动物油食用。
剥了皮的鱼肉分发下去,部落人吃法众多,挖坑煨着吃的,煮着吃的,还有用盐腌制存放。
沈浓喝完鱼汤,吃了鱼肉,心满意足。
开始回想择之前说的话。
其实鱼冰当时应该能带着择跑出去。
如果不是因为食人族祭司的血。
沈浓记得,羊雷羊电和他说过食人族的祭司,并不是攻打泽部落。
是故意去找他们的麻烦的。
那食人族祭司要给部落找场子,专挑木部落落单的羊雷羊电下手。
若是他没有猜错的话,定是他当初那一枪起了威慑力。
人面对自己无知东西的时候,总是更惧怕一些。
即便是原始人,也不例外。
食人族祭司的血,能够压制兽人化形,这确实是有些棘手。
听择的意思,这里的部落会用兽人战士去食人族换取他们祭司的血。
如果食人族后面要找木部落麻烦,得想个办法才行。
沈浓脑海里冒出一些兵器样式,他得武器,格斗两手抓。
不能只靠着化形,用蛮力取胜。
“祭司!
泽部落的人来了!”
沈浓轻笑一声,倒是懒得他自己跑一趟。
“来了多少人?”
“十五人。”
沈浓挑眉,才来十五人?
这是对自己太自信,还是过于看不起他们木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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