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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辞别后便从汴梁跋涉至南京王府,盗取了那枚玉簪。
归途中,却听到了金国将领完颜徒带领金军南下,攻破汴梁城的消息。
男子一路胆战心惊地快马加鞭,赶回了汴梁城,却听闻了女子已死于敌军破城的那天。
他手中握着那只千里盗来的玉簪,却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
自此之后,他弃盗从军,将金国视为一生中最大的仇人。
将士们只知道他是一名阵前破军杀敌、不惧生死的勇士,却不知,他是将心中一腔难言的悔恨与愤怒,全部宣泄在了敌军的身上。
后来,他射杀了当年带领金军攻破汴梁的将领,后又屡建奇功。
班师归巢后,宋高宗对其大加赞赏,赐封其为护国将军。
然而,他却推辞了赏赐的官职,解甲归田,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从此消失在世间,无人再知晓他的去处。
后来,在女子生前喜爱汤面的那个巷子里,出现了一家酒馆。
台上一位外表颇具匠风的说书人,将这个故事说给了众人。
听闻一声醒目“啪”
的响起,只见台下众人还沉浸在故事中,没有回过神,说书人已然转进后堂,泪流满面。
于庭院里的一棵枇杷树下,默默看着树梢上挂着的那只当年未曾送出的玉簪。
五胡十六国乱象
当地军阀仿佛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窗户,把吃人当作常态,而且吃得毫无遮拦。
吃人并不一定都是灾荒造成的,当时的一些统治者,他们并不缺少各种山珍海味,可很多人却都以吃人为乐。
那些大大小小的军阀,基本上没有一个人身上是干净的。
他们不仅把人肉当作军粮,甚至在吃人上面还玩出了不少新花样。
比如有个军阀,行军打仗从来只带盐巴和调料,不带军粮,走到哪吃到哪,只要是活人,除了能当兵的壮丁,剩下的都被抓起来当作了食物。
有的军阀手下士兵将城中汉族随意绑架,公然在大街上贩卖宰杀。
有的天天率兵四处劫掠,方圆数百里的汉族都被屠杀吃尽。
还有的专门成立了一个加工人肉的机构,叫做“宰杀物”
,这个机构唯一的工作,就是把老百姓抓起来屠宰,之后当作军粮出售。
当时许多武将都喜欢吃人肉,有的喜欢吃小孩,每天要杀一个幼童解馋;有的特别爱吃人的心、肝、胆,信奉以形补形;有的喜欢吃女人;还有的都喜欢喝人血。
当地君主也常常放纵手下去屠城。
有次大军屠城的时候,在一个巷口边,看到一个已经被砍掉脑袋的年轻女人窝在道边,怀里的婴儿还在不停吸吮着母亲甘甜的乳汁。
有的军阀最喜看人承受酷刑,经常把人抓过来用刀从腰部锯开,或者用炮烙活活烧死,看到兴奋处他就拍手大笑,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街上的行人随便被抓去砍头或者腰斩,汉族每天都有被抓去割舌头、挑筋、剁手剁脚的,没有一天停歇过。
有的军阀曾经突发奇想,想把治下的汉族全都杀光,杀完再去杀其他势力的百姓,直到把能看到人的地方全部杀绝,寸草不留。
幸亏手下的幕僚苦苦相劝,对他说百姓都死绝了,就没人给他交税了,他才作罢。
不过他虽然没有实施这个想法,当天却还是在城里随便杀了几千人过了把瘾。
这些军头,完全就是从地狱里活脱脱逃出来的恶鬼,他们推崇弱肉强食的黑暗法则,把所有比自己弱小的同类,都当作了猎物,秉持“天子兵强马壮者得之”
的观念,在他们这里,一旦没有了更强力量的约束,就变得比野兽更残忍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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