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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一种残忍狡诈、邪恶嗜血的种族。
混沌是这个种族最大的特点,诸如人类、精灵、矮人、兽人等等都或多或少有共同的种族特征,例如尖耳朵、矮个子等等。
而魔族却不是这样,他们每个都长得千奇百怪,会长成什么样子完全要看其父母吃过什么魔物,吃的某种魔物越多,生出来的魔族就越像那种魔物。
但这一言论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因为有人试过只给魔族吃素,结果也没有生下来植物人。
总之,只要是头上长犄角,身后有尾巴,再加上黝黑的皮肤和杂七杂八的变异特征,那就是魔族了。
他们拥有不下于人类的智慧,但杀戮的欲望要远超人类,因此在大陆上臭名昭著。
每隔一两百年或者两三百年,魔族内就会诞生一个超级个体,被称为“魔王”
,届时魔族便会听从魔王的指挥,掀起一场席卷大陆的灾难。
而魔王灭世时,就会有勇者们站出来,历史上记载魔王从来没有战胜过勇者。
现今的魔族龟缩在西方大陆,蛰伏着等待魔王复苏。
所以这些东西是怎么跑进塞恩地下城的?
亚诺尔王国东侧临海,北侧终年被浓雾缭绕,南侧与其他人类国家隔了一条广袤沙漠,而西侧便与魔族盘踞的西方大陆接壤。
幸好两地之间有连绵不绝的高山阻拦瘴气,但亚诺尔王国的边境也没多少人居住。
贝德城位于西南侧,不算边境,但归类为内地也有点勉强,不上不下卡在了中间。
魔族若是想到贝德城里面来,怕是要途经数十座大城市才行,边境还有严格的魔族检测魔法,他们是怎么活着到这里的?
贝德城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九死一生跑到这边来吗?
“想抓几个问问话,”
宫奇英生出了兴趣。
虽然他现在的种族是活尸,每天干的工作是坑害暂时以人类为主的冒险者们,但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对于魔族这种人人喊打的东西,他也怀有一种朴素的情感——想整死他们。
不管于公于私,他都不能装作看不见,毕竟魔族是会杀人的,魔族多杀一个人,他的地下城潜在客户就少一个。
你问为什么不用魔族代替人类?反正都是一样的赚精神力。
答案是比起魔族,宫奇英更喜欢人类,就这么简单。
抓两个拷问,剩下的打断四肢丢出地下城,让外边的人自己处理。
他马上就想出了措施,继续盯着魔族们的一举一动,看看沿路有什么可以操作的地方。
“他们走的方向......我记得那边新添了个陷阱,正好可以用上,”
五个魔族走在沼泽中。
他们的眼中没什么光彩,像是被一层阴翳遮住了眼眸,但这也让他们的外表更添一份恐怖。
彼此之间没有交流,看那样子仿佛将同伴视为无物,但当有魔物冲过来袭击的时候,他们的攻击又很默契。
“嘎达嘎达——”
几只骷髅怪在宫奇英的操纵下冲向一个全身长满刀片,就连双臂也是长刀模样的魔族,按照一般常理来说,骷髅怪斩击属性的攻击有抗性。
那个魔族也知道这个理论,只见他微微侧身,破空声传来,有人头那么大的铁球突然出现,猛地撞碎了骷髅怪们。
碎裂成这个程度,就算不死一时半会也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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