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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瞳孔收缩,浑身的懒散气息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凌厉的气息。
聚义帮,叶枫心中永远的痛。
因为这个聚义帮正是前世的他一手创建的。
一群好兄弟,汇聚在一起打拼,故取名为聚义帮。
当前世的叶枫和他前世的兄弟将聚义帮发展成了sh市的第一大帮派时,他视为自己最亲密的兄弟,张宗伦起了贪意。
张宗伦召集人手,进行了反叛,把叶枫剁成了肉泥,这才有了叶枫现在的穿越。
“你凭什么这么说呢?!”
叶枫邪异地问道。
“就凭我是聚义帮帮主张宗伦的心腹。”
领头的混混得意地说道,好像是张宗伦的心腹这件事很让他自豪似的。
领头的混混不知道张宗伦就是叶枫的禁忌,如果他要是知道的话,他是怎么也不会说出自己等人是张宗伦的心腹的。
轰!
叶枫的心中泛起滔天的杀意,气息的变化让领头的混混为之一惊,忍不住后退几步。
“既然你们是聚义帮的,那么,就给我去死吧!”
叶枫冷冷地说道,语气冰冷得让领头的混混觉得自己掉入了冰窖。
鬼魅般的身影来到领头的混混身前,右手执刀一划,一道寒光闪过。
领头的混混没来得及举刀抵挡,砍刀就已划过他的脖子。
嗤!
领头的混混的头冲天而起,鲜血像喷泉似的从脖子喷涌而出,无头尸体轰然倒在地上。
领头的混混从没想过自己会死的这么干脆,被砍断的头颅,双眼瞪得老大,显然临死前是一副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的样子。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
看见自己的领头如此容易的就死在叶枫的手里,混混们惊诧至极。
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张得老大,足以塞进一个鸭蛋。
叶枫没有丝毫停顿,手提砍刀的他,就犹如手握镰刀专门收割生命的死神。
叶枫鬼魅般的身影每来到一个混混的面前,这个混混马上就会与世长辞,直接和世界说拜拜了。
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叶枫就屠杀了六条鲜活的生命。
叶枫没有任何的负罪感,因为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把砍刀丢掉,叶枫冷冷地注视死去的混混:“这不能怪我,要怪,就只能怪你们跟错了主子!”
叶枫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黄明,过来打扫一下这里的卫生。”
打完电话,随即开着布加迪威龙跑车离开。
这里的事,会有人解决好,无需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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