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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就气,婉绣转眼看着他,“你知道这件事怎么也不提醒?现在才过来带我来看。”
“嘿,爷好心提醒你,你怎么倒打一耙来?真是好心当了驴肝肺!”
康熙不高兴了,可惜没人搭理他,连着戳胳膊都没用,气的他咧咧地道,“人在你眼皮子底下,论说对错怎么也不该是爷啊!
爷看她那胆子,就是学着你地,十足十。”
点完菜,身侧白衣裳的小子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色卷发,他眨巴着双湛蓝的眸子巴巴倒上茶去,用一口磕磕碰碰的汉语说道,“小心,汤。”
果糖无语,“是烫。”
金发蓝眼的少年郎将眸子弯成了月牙,“烫。”
一侧黑衣裳的少年有一头棕色头发,若是不去看那双碧色眸子,倒是平常许多。
不过他一身华服,显然是贵族出身的打扮,嘴里吐着流利的汉文,“菲利普,你的汉文太差,还是回去学好了再出来吧!”
“我,我,”
菲利普并没有搭理黑衣裳的少年,他心知肚明自己的汉文太差让人嫌弃,因而目光始终都在果糖的身上,并专注地去解释,“会好,好好学。”
好不容易说对了词偏生说多了,果糖听了忍俊不禁。
婉绣看到这里收回了偷窥地姿态,放下茶碗,“回去吧。”
“不看了?”
“咱们说好了任他们自己去,芽糖那儿我都没管,没道理果糖就管。”
虽然心里不舍,但是说好了会时常回来地蜜糖和芽糖一去不复返姿态,婉绣也都看开了。
大清疆土上的母女都难见,那再嫁远一点也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等出了楼婉绣才问,“那个黑衣裳的是谁?”
“俄国的二王子。”
康熙以为婉绣心里有意,不大高兴的介绍,“不上不下的没什么大作为,也就一辈子锦衣玉食不愁吃喝。”
不过一样没什么志气的果糖而言,这或许才是最好的。
康熙不是滋味儿的想着,他想了想,“可这人实在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婉绣点头,“那白衣裳呢?”
“那是菲利普,老路易的次孙。”
康熙说到自己的老朋友,语气扬了扬,“这老家伙把窝里都要打穿了,军事大减,前年就书信一封说把这孩子送过来。”
“送过来?”
“这小子原来和你弟弟认识,听闻是来大清,更是毛遂自荐。
算来到京城的日子也就半年。”
那就是说过来不久,就认识了果糖。
路易十四在史上的大作为不少,褒贬不一,但是其贡献并非三两句能说清的。
他比康熙大十余岁,彼此书信来往却成了惺惺相惜的知己。
为何把人送来,两年之间中还有半年的时间去了何处,再和博启拉扯上关系,婉绣忽然笑了。
真不愧是自己的女儿,眼光也要高上许多。
只是成事的话,这酒楼的生意还是要靠自己忙活了。
婉绣牵住康熙袖口,“咱们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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