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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商得到一个确切的回答,且人还没有落荒而逃,没出息地觉得很满意,贴心地把他送回房间。
「那你想快点,我想和你睡一起。
」
……伏商走了。
姜朝眠呆若木鸡地坐在床沿边,不知为何,脑海中想起的居然是先前在丹临城矿脉里,自己中了六欲咒的情景。
中咒的人清醒之后,所有记忆都完好无损。
所以他清楚地记得,一开始他被控制着去攻击伏商时,对方为了不让他难受,主动抓着他的手捅自己。
他还清楚地记得,六欲咒会激发人心底深处最见不得光的欲望。
现在细细想来,他那时候,为什么那么想要和伏商亲近?
如果他真的只是把伏商当成弟弟,那和他亲近,又有什么见不得光的?
姜朝眠茫然四顾,从来没有一刻像今晚这样心慌意乱过。
他嘴上说着伏商是弟弟,是自己养的猫,他们人兽有别关系不对。
但他知道自己在意的并不是那些摇摇欲坠的身份。
与其说他不相信伏商懂得什么是伴侣,倒不如说他不相信自己。
他从小是孤儿,一个人在世间孑然无依活了二十几年,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没有什么感情是永远靠得住的。
不要轻易依赖任何一份感情。
就连亲生父母都可以随意抛弃你,谁又能陪你走到最后?
可他明明想得很清楚,明明下定决心不会涉入任何一种需要承诺和绑定的感情。
那为什么在伏商第一次提出来时,他没有离开呢?
他清楚伏商有多执拗顽固——
可他还是回来了。
姜朝眠烦恼地叹了口气,感觉自己的脑袋成了一团浆糊。
他上了床,从衣襟里摸出那只唯一剩下的干坤袋,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仔细搜寻了一番。
「有了!
果然在这儿!
」
他欣喜地把那只巴掌大小的毛团子拣出来,放在手心里摸了摸。
毛团子是白色的,有头,有尾巴,有四肢,头顶还有一对几乎看不出是三角形的小耳朵。
是一只面目模糊做工粗糙的猫咪玩偶。
以前姜朝眠偷偷收集馒头……伏商掉下来的毛,拿针戳出来的。
他本来是想着留个纪念,待到日后七老八十,送走了馒头,还能有个念想。
谁知道人家「馒头」现在活的年岁,已经能当好几个他了。
被送走的显然是他自己。
想到这里,姜朝眠额头上挂下两条黑线,嫉妒地戳了戳那猫毛球,「活那么久干嘛?也不知道分点给我。
以后没了我,看你不无聊死!
」
那猫偶的脚本来就做得两长两短,被他一戳,马上翻着肚皮倒在床上。
姜朝眠乐了,手指肆无忌惮地摸了摸它肚子上的毛,上床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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