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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辽的武力在吕布的手下中虽然不是一流的,可他的智力却是最高的。
一条铁枪在他的手中,没有一点儿的哨,枪枪致命,招招见血,一路横冲直撞,遇神杀神,遇鬼降鬼,不到一刻,就把这边的三千人冲了个落流水,再组织不起有效的进攻了。
另一边的马超却正好跟张辽相反。
出身名门的他自然会许多家传绝技,吕布军中又都是武艺高强之辈,一年下来,枪法不但绚丽,杀伤力也是直线提升。
一条粗长的铁枪在他的手里枪走游龙,划出一朵朵的梅,鲜卑人往往还没看清他的招式,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而他枪刃上的梅也在敌人失去生命之后败了下来,转向了另一个敌人。
仿佛要跟张辽比赛一般,他一边收割着生命,一边指挥着手下包围起敌人,开始了一点点的蚕食。
徐庶那里是众人之中最轻松的一个了。
明眼的鲜卑人打眼一看,就知道北边有埋伏,大都是一路向东,确认没有危险了,或者跟其他人汇合之后才会再折向北方。
可偏偏有一一些不开眼的愣头青,一路打马,生生的冲进了徐庶的埋伏圈,可往往没跑两步,左右就急射而出了三五之箭,连人带马,一起射翻在地。
十来次之后,再没有人敢往这边跑了。
他见好就收,留下三百人继续守株待兔,就带着剩下的人追向了东边。
虽然不清楚鲜卑首领是不是已经逃跑了,不过,一路追下去总是没有错的,真要追不到,杀个回马枪,也能逮到不少大鱼。
穆顺此时却有些郁闷了。
投奔吕布之后,他才发现梦想跟先是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吕布的手下虽然全都效忠于他,却也是派系林立,彼此之间都有攀比之意。
他既无名又无势,在吕布手下,根本排不上号,也没有人正眼看他。
虽然现在手下也有五千士兵,可窝在马邑小城,实在让人憋屈。
这次的战斗,他本想捞些功勋,挣足脸面,让吕布把他也调进长安。
可谁曾料到,这次出征却成了他最窝囊的一次战斗。
先是听令于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
接着又只身通明匈奴骑兵,名义上,他是指挥,可实际上却成了摆设,只能跟着大部队烧杀掠抢,没有任何出彩之处。
吕布跟赵云已是连番大战了十余场,持续战斗了一整天。
若不是过人的意志和胜利的消息刺激着大脑,此刻,怕是早已躺到了地上。
手下的一百多人也是强打着精神,跟在他们身后,远远的追赶着前方的鲜卑人,不时遇到一两个落单的,也是一拥而上,乱枪戳成了马蜂窝。
若是让他们单对单,以这群士兵的状态,肯定干不过背水一战的鲜卑逃兵。
越往前赶,发现的鲜卑人越多,到了最后,他们也懒得动枪了,远远的就射出了弓箭。
一个人的箭射完了,就自动落到队尾,跟随着大队跑起来,借此机会休息一下,另一个人就继续补到外围,观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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