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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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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

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

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

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

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

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

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

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

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

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

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

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

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

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

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

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

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

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

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

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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