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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去文化广场那边买东西,路上见到一个耍猴卖艺的。
那只猴子虽然丑了点,但演得特别好……”
“丑?是不是身上斑秃、脸上有一个红色的瘤子?”
冯斯打断了她。
文潇岚一愣:“是啊,你怎么知道?你以前见过吗?”
“不只是见过……”
冯斯沉吟着,“猴子的主人是什么人?你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挺可爱的。”
“小女孩?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壮实的男人?”
“周围的观众里好像有个高个子壮汉,但我没注意,给过钱就走了。”
文潇岚说。
“你去替宁哥买串儿吧,他不喜欢肉串,喜欢肉筋和板筋,再加一串肥腰。”
冯斯说着,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是想要去找那只猴子吗?”
文潇岚反应很快。
“不是我想要找那只猴子,是猴子想要找我。”
冯斯骑上自行车,把附近几个可能街头卖艺的地点都逛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那只猴子。
不过,他在文化广场从几个跳舞的大妈嘴里打听到了白天发生的那场打斗。
“那个大个子好厉害,就跟电视里的特工一样,一下子就把那两个小流氓给整晕了。”
大妈兴奋地描述着,“那帮浑小子就是不学好,成天捣蛋,这回有人能治他们了……”
冯斯耐心地听完大妈的聒噪,再一次确认了广场跳舞大妈是超越人类认知的神一样的存在。
以眼前这位大妈为例,当旁人见到寻衅滋事的地痞时唯恐避之不及,她却以看谍战电视剧的心态围观了整个过程,并且牢牢记住了小女孩和大个子的长相特征。
可惜的是,大妈毕竟不是职业间谍,没有跟踪到两人一猴的去向,但冯斯倒也不着急了。
很明显,这两个人的任务就是死跟着他,那么他们迟早还会再现身。
他只是隐约记得在地下室打倒自己的那个人似乎不算特别高,但也可能是当时看花眼了,无论如何,猴子是肯定没错的。
“谢谢您,下次你们表演的时候,我一定来捧场。”
冯斯对大妈说。
大妈满面红光:“多叫点同学来。
你们年轻人就该多听点儿‘红歌’受受教育……”
第二天一早,冯斯坐上了去往沈阳的动车,然后换长途客车到达小城。
他按照审讯记录上的地址去找,发现原址果然已经拆迁了,现在那里是一片商用楼。
他又找到当地派出所,以他招牌式的亲切笑容和三寸不烂之舌,与极不耐烦的户籍民警磨了半天,总算磨得对方嘟嘟囔囔地帮他翻找拆迁资料。
“算啦算啦,大学生放着假期不玩出来做社会调研也不容易。”
他从一个文件柜里搬出一摞布满尘土的卷宗,“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找找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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