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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履行不添乱的承诺,只能四处打量,沉默坐着不吭声。
有一桌散客刚走,麦麦安置完家属,开始拿着抹布奋力擦收拾完餐具的桌子,神情极为专注努力,甚至哼哧哼哧,像在给桌子抛光。
天哪。
程凛痛苦地想,这家伙在家里可是连抹布都没怎么拿过。
那脑袋上的三角巾帽子更是浓墨重彩。
丑是不丑,就是显得麦麦很可怜,像个十八世纪英格兰面包店里被老板剥削的、早上起来脸颊会有煤灰的学徒。
猫怡然自乐,擦完桌子就进了后厨,过了会拿小托盘端着吃的喝的来到程凛桌前。
“我还没点单呢。”
程凛说。
“啊。
请你吃。”
麦麦眼巴巴看着他,说,“这个是我做的咖啡,就是店里没法拉花。
还有这个是店里最受欢迎的蛋糕,叫彩虹千层。
它每层蛋糕的颜色不一样的。”
猫把吃的喝的放到程凛的桌上,又问:“你还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这么贵,都你请我吃啊?”
程凛抬头看着他问。
“嗯,老板从我工资里扣就行了。”
麦麦忠心耿耿看着主人,答着答着有些出神。
这距离太近,他又想亲程凛了。
麦麦早发现,无论人类还是猫咪似乎都美丑有别。
但在这方面他又迟钝了些,例如咖啡店里的猫咪都不喜欢毛毛,觉得他一身寡淡的白不够美观,又极为追捧颜色鲜艳的玳瑁三花。
可他看毛毛也很漂亮,浑身雪白,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就像刚下的新雪。
而荣荣随口说过程凛长得挺像一个男明星。
他看了,认为不像。
不过不妨碍他认为程凛长得很美观。
这是他最喜欢的人类。
程凛回答这些够了,麦麦不再停留,往后撤了步,带着小托盘跑了。
这两天,程凛的气味对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只要一闻到,脑袋就有些晕乎乎的,四肢也会跟着发软无力。
他更加无法靠近了。
程凛因为麦麦对他独家的慷慨而心中舒畅很多,端起咖啡开始享受。
“服务员。”
安静中,微秃男举起杯子,说,“我的这杯latte没有放糖,太苦了。
麻烦帮我放点sugar,谢谢。”
一旁女眷表情很尴尬,抱着猫不想看人。
大概也不是自愿来的。
程凛倒也不是什么正义侠士,但这家伙是找自己家猫的茬。
他冷冷道:“爱喝不喝,拿铁就是没糖的,装什么?而且人家有名字,铭牌上不写了麦麦了么?喊什么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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