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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恋:「唱!
」
刘旭混迹滚圈多年,号召力还是可以的,场子里不少独立乐队和新乐队慕名前来表演,气氛很到位,一晚上high生high死,李心怡腿都跳酸了。
刘恋算着时间,等大家累得差不多了,对讲机通知刘旭的乐队准备,四个帅派头十足地出场,台下人群沸腾。
「旭哥!
旭哥要唱了!
嗷嗷嗷!
!
」
「旭哥!
!
!
我爱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刘旭!
刘旭!
!
刘旭!
!
!
」
有人脱个光背,手持外套疯狂挥舞。
李心怡吓得捂住眼睛,妈呀,这架势,比自已和刘恋的粉丝加起来还要疯。
低音贝斯前奏响起,合成器推起来,刘恋一个助跑起跳,翻身上台,抓绒外套一脱,里面是件鹅黄色短袖,戴着大墨镜拿起麦,嗓门飙到100分贝:「我回来了!
!
」
观众也不管他是谁,全跟着叫:「哦哦哦哦——」
李心怡听到身边有人喊:「怎么不是旭哥呀?」「喔!
这个帅!
」
「爱看美人乐队,刘子涵,限!
定!
返场!
」
「哦哦哦哦哦哦——」
因为敷衍到有些搞笑的名字,观众都以为这帅哥在信口胡诌,可台上已经摆好阵型的几个中年人同时扶额,背着贝斯的刘旭双手扶额。
二十年前,从首都回来的摇滚青年刘旭第一次接小学四年级的大侄子放学,顺手把他带到了排练的地方,当时摇滚乐队特受欢迎,他们到哪都有漂亮妹子围着,侄子就背着书包坐在音箱上,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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