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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
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
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
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
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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