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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
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
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
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
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
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
丢了便丢了罢,我不要鞋子了。
我要你。
那一天,命运把最惊艳的东西给我看了一眼。
第3章
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
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三种,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刘海短发,白色长袖卫衣,海蓝色短牛仔裤,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大的区别,唯独踩着水泥地的那双短袜过于突出,昭示着她决定结束生命之前所进行过的微小仪式——脱鞋。
知道吗?寻死的人大致可分两种。
一种是怎样死都无所谓的人,随他妈的便;另一种是连死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死的人,死得特有仪式感。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二种,一个追求仪式感的人。
脑中忽闪而过一个画面,张修笑了一下。
他在想,如果他死,应当是走着走着就漠然地栽下去了,可能连桥下的珠江水都对他的死反应不过来,懵成傻水。
前方有个垃圾回收桶,张修经过时,停顿了一会儿,侧身,慢条斯理,逼真地模仿着扔纸团的动作,借着这个角度,用眼角余光去观察后面的那个女孩。
他在确认一个陌生人的安全。
2
饶束已经没有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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