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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嗣:「……麻烦。
」
陶夭不服气:「还不是因为你住的地方没有人情味儿,我这叫贤妻良母懂不懂哦!
」
昭华天盛,明亮的书房里,李承嗣望着那句贤妻良母面露沉思。
陶夭是不是对贤妻良母有什么误解?
说起来,今天也是碰巧拿起手机看了下,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给陶夭留言,李承嗣也说不上来。
不过望着两个人的聊天界面,虽然只是文字,李承嗣却仿佛能听到陶夭各种语气,时而撒娇,时而炸毛。
很鲜活。
这是李承嗣对陶夭印象最深的点。
——
李承嗣和陶稷是幼儿园时就在一个班的好兄弟,因为李承嗣爸爸妈妈工作繁忙,所以陶稷经常带李承嗣回陶家蹭饭。
那时候他们都住在一个大宅子里,熟悉又热闹。
陶夭出生的那天,李承嗣要比陶稷还先看到陶夭。
红红的,小小的,被裹在襁褓里。
有点丑。
这是李承嗣的第一感觉,但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陶夭从一个红皮小猴子变成了白白胖胖的小宝宝。
眼睛扑闪扑闪,就像两颗水晶晶的大葡萄。
陶稷很稀罕这个妹妹,每天跟李承嗣炫耀。
那时候,李承嗣非常羡慕,甚至跟李爸李妈说要把陶夭抢过来给自己当妹妹。
李爸李妈在的时候,李承嗣性子还算活泼,至少会哭会笑,也会和小朋友一起玩,喜欢打游戏,成绩优异。
然而,李家爸妈在李承嗣高一那年,出差的路上遭遇山洪遇害。
李老夫人白发人送黑发人,那段时间一度哭到昏厥住院。
而李承嗣,一夜之间长大,扛起了这个家。
从那以后,李承嗣的性子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再来陶家,而是拼了命地去学习,大学毕业后就接手了华世公司,让华世重新回到了李家手上。
毕业后的这几年里,华世一步步壮大,李承嗣的性子越发孤僻,身边能说得上话的,除了老太太也就是陶稷了。
再次见到陶夭是在圣诞节当晚,陶稷非要拉着李承嗣一起过圣诞节,美其名曰两个单身狗抱团取暖。
两人正在餐厅吃饭的时候,陶夭穿着一件红色连衣裙,发如瀑布。
一双灵动的杏眸在餐厅里迅速锁定了他们的座位,快步走到他们的座位面前,二话不说揪住陶稷的耳朵。
“陶稷,我的包呢!”
“疼疼疼,祖宗你轻点好吧!”
“我这次回来得急,下次一定买。”
陶稷好说歹说,女孩总算松开了他,这时才注意到对面还坐着李承嗣。
“阿嗣哥哥?好久不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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