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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这对男女住进了这间房子,女的叫窦婉风,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顾义仁,在楼下。
在将沈奚的肚子填饱后,婉风将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让它露出了应有的洁净光泽,又铺了一块桌布上去,最后才将一盏灯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气,我们两个原本是要帮小朋友教书去赚学费,现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听懂了这句,是在说,傅侗文为他们出了日后的学费。
“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
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
,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
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
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衣食住行着手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
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
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
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
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
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
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
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
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这期间她从一个完全跟不上的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么,总算是喜事一桩。
就连仅用一年读完硕士的顾义仁也惊叹她的聪慧:“你比你的……”
顾义仁的话再次被婉风打断,两个人都是抱歉地对她笑。
沈奚猜到,顾义仁想说的应该是自己比傅四爷还要学得快?
这一晚,她又在灯下写了封信给傅侗文。
学着傅侗文的习惯,在信尾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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