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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程尘挣扎着坐了起来,直视他金色的眼睛,“如果没有你的引导,这个世界的人类想必也会如同我们那个世界,一步步靠着自己,筚路蓝缕,刀耕火种,从荆棘中走向文明,稳步进化。
你选择了人类来引导文明?就是搞出你的文字,在人类世界传播传承,将人类的魂与身分离,然后让人类用这个古怪的‘文字启灵’方式来繁衍传承?
你为什么选择人类?难道不是因为这个种族,是这个宇宙这个星球上,最有潜质自然进化至星球顶端的智慧生物吗?你是人类的神?哈,没有你,人类只会进化得更适宜这个星球的环境,传承有序,优胜劣汰,用自己的智慧和文明点亮进化之路。
你这个所谓的神,难道不是一个豢养着人类,妄图收集人类的灵魂来达到不可言目的阴谋者?啊!
对了,在我们那个世界,我们把这样的东西叫作魔鬼。”
金色的竖瞳眯成了一条线,他的脸色铁青,手爪在不住地颤动,他张翕着薄唇,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异星的异端!
你会得到神明的审判,让你肉身化为灰烬,魂魄成为我的滋养。”
程尘平静地望着那双手,黑爪已经几乎完全隐没,又露出了那双有些粗糙,手指很长,手掌大大的,总爱在他身上流连,挨揍都不肯放的“咸狼手”
。
他笑了,抬起眼直视着所谓的“仓颉”
大神,笑得没心没肺,嚣张轻蔑。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吃了我?而在这里像个更年期大妈似的絮絮叨叨个不停?反派总是死于话多,这种真理没道理你这只神灵都不懂啊?!”
摇摇晃晃地站直身子,程尘一把拎起这个男人破烂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出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口吞了!”
金色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体、龙九子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鸡拎着脖子,连根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第114章初遇
他浑身剧烈颤抖着,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头,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程朗的头发都被汗水湿透,一缕缕粘在额际。
他睁开眼,金色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色的忧郁眼眸。
他疲惫已极地露出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出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腿上前,也跪下来,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暖的怀里,紧紧的。
“伤怎么样?”
“没事,刚才它出来时全部修复了。
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弄死了吗?不会再出来祸害人吧?!”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腿不能再冻了!”
“程朗……我发现你胆子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乖,听话。”
“等等,等等!
那两个人,还有石子!”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身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强大。
当年杀鸡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色。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含魂力的石子,一颗青灰色,是饕餮的;一颗淡金色,是朱朝风的。
两具尸体被丢进平台下深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物,从此永远“失踪”
。
继承了所有龙子神血含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下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催旅行者的故事。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种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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