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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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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边郡,这里的四万守备军要走一半,没有了陆广白,就没有能跟他们打来回的将领,此时不攻更待何时?”

戚竹音说道。

“那也不划算啊姐姐,”

萧驰野说,“既然达兰台兵力不够,那他打掉了边郡,你就会很快回程,他还要受到后方苍郡守备军的袭击,根本守不住边郡。

他费尽周折到这里,不会像哈森一样只是为了粮食。”

戚竹音直起身,侧头时被风吹乱了头发。

她不像陆广白那样继续推演,而是说:“那我们试试好了。”

***

萧驰野离开交战地以后,离北就露出了疲态,然而哈森的猛攻没有减弱,陆广白只能压着调令不动,让洛山加强戒备。

端州的鹰眼望不到茶石河畔,霍凌云就在这个时候悄悄离开了端州。

霍凌云的队伍人很少,都是锦衣卫,他们沉默寡言,带着简单的行囊,骑的是从阿赤那里俘虏的矮种马。

他们在日出时休息,在日落后行动,沿着茶石河往北走。

今夜的风很干燥,霍凌云把水囊里最后一滴水也喝完了。

他擦拭着嘴,坐在马背上看向前方。

要是费盛那个讨厌鬼在就好了。

霍凌云把水囊挂回马背,他没有费盛的洞察力,在黑夜里显得很迟钝,却又只能在夜晚行动。

“我们究竟要去哪里?”

跟着霍凌云的锦衣卫摘掉风领,灌着水,“我们已经往北走了五天了。”

“我们就待在这里,”

霍凌云说,“直到闭着眼都能走出去。”

他们往北走到靠近沙三营的地方就会折返,但不会回端州,而是会照着原路继续往北,如此周而反复。

锦衣卫噤声不语,他们在临行前得到过乔天涯的训斥,因此在途中没有人反驳霍凌云。

矮种马耐力很强,在戈壁滩上行走数日也没有疲惫。

它们粗壮的脖子看着很笨,但锦衣卫已经习惯了它与外表不相符的速度,这都是好马。

天快亮时霍凌云停在河畔,他放马饮水,自己蹲在侧旁洗脸。

清晨的河水冰凉,扑在脸上令人精神一震。

霍凌云打开水囊,摁进河中,在那“咕嘟”

声里,忽然看见了翻滚出来的暗红色。

他下摁的手指触摸到冰凉却柔软的东西,跟着暗红色浮出来的还有黑色的头发。

“死人!”

同样在洗脸的锦衣卫低喝一声,拽着头发,把尸体从水中拖了出来。

霍凌云翻过尸体,尸体的脸都被泡肿了,他拧干淤泥,辨认着尸体的身份。

“铠甲被扒掉了,”

锦衣卫迅速地说,“人是在上流死的。”

霍凌云扯开衣物,倏忽站起来,说:“……这是铁骑。”

***

洛山连通沙三营的马道上奔驰着一个铁骑,他在颠簸里摇摇欲坠,在马蹄经过的地面上留下长长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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