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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家,裴埕才是那个真正的宝贝凤凰蛋,屋里头服侍的丫鬟小厮,都是老太太亲自挑的伶俐姑娘,亲自□□好才送去裴埕身边。
与裴埕相比,他的待遇要略略差一些。
可比之裴家其他同辈庶出兄弟,他住的用的,也是人家想都想不到的。
不过他也并不在意这个,爵位本就是二哥的,他身为男子,自应施展拳脚在外闯出一番事业,为母亲挣个诰命回来,封妻荫子,庇佑家族。
“对了,给她拿一匹尺头做两件新衣裳,寻些小姑娘适宜的花色,既在流风阁服侍,便将这一身糟衣裳换了吧。”
徽墨笑道:“现拿尺头做,也得等几天呢,我去年做了一件,才穿了一回,今年便小了也穿不了,不如先给端砚。”
“你看着办便是。”
裴境拿起手边那本《淮南子》,又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徽墨带着端砚退出去,去自己房里开了衣服箱子给她寻衣裳。
“如何,我就说,咱们公子虽爱板着脸,可实在是个心善的人吧,我们到公子身边服侍的时候,也都得了新料子做衣裳。
如今公子也给你赐了名,你便是咱们流风阁的人了,以后要好生服侍公子才是。”
徽墨絮絮叨叨,给她说了许多要忠心要伶俐,要服侍公子满意。
端砚暗暗的听着,乖乖的听徽墨教导,她赚着月银便要对主家忠心,干的活叫主家满意,在老太太院子里的时候,她就一心一意服侍老太太,到了六公子房里,便一心一意服侍六公子。
至于改名字的事,她心里倒并无很大不舒服。
富贵人家给服侍的奴婢改名,本就是常事,她本名也不叫鹦哥儿,她有个极好听的名字叫沈妙贞,可对于她们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来说,有个好听的名字又如何,也换不来一口粮米,不管是叫鹦哥儿还是叫端砚,都不妨碍她好好的干活赚银钱。
有了银钱,哥哥才能娶媳妇,弟弟也能读私塾。
她慢慢攒够赎身出府的银子,日子总会好起来。
在老太太院子里服侍的时候,她便听小姐妹们说,六公子相貌如何如何的好看,如何如何的俊俏,如今拜见了六公子,她连头都没敢抬起来直视,只在余光中瞧见了六公子的下巴,倒是挺光滑挺白。
这念头转瞬即逝,哪怕六公子长得如李鬼钟馗,是个黑面神又怎样,只要不磋磨人。
不打骂奴婢,她也会好生的服侍人家。
徽墨将那件衣裳从箱底翻了出来,是一件直襟旦领襦裙,上为鹅黄色下为浅桃色,里头充了一层绒绒的棉,洛京的冬季也并非北方那般寒冷刺骨,这薄薄的一层,已经足够御寒。
3、3
“快去换上。”
沈妙贞摸摸那身衣裳,是丝缎的,布料柔软光滑,是她在老太太院里服侍时,轮都轮不上她的好料子。
拿了衣裳进了内室,换上了这件新的,徽墨说是做的小了只穿了一回,在她身上仍有点宽松。
“你这太瘦了些,这身旧的就别要了。”
徽墨嫌弃的捡起那件衣服,瞧见裙角里头,用粗布补了几块,欲要丢。
沈妙贞却抢了回来:“太劳烦姐姐,我自己处理就好。”
徽墨努努嘴,不过一件打了补丁的旧衣裳,她还不舍得扔,算了,不扔就不扔吧,由着她。
捏了捏沈妙贞的脸:“你这孩子也忒瘦了,你可会自己做针线?得空了改一改,腰处得收一收,穿着才合身呢。”
这么一捏,徽墨只觉得手指处滑腻幼嫩,除了没什么肉,是个手感十分好捏的脸蛋。
“今日是生宣羊豪当值,公子白日读书的时候最不喜吵闹,你今儿是初来,便先做些杂活,等熟悉了,再给公子侍奉笔墨。”
沈妙贞点点头,一切都听从徽墨的吩咐。
徽墨满意极了。
一个年约十三四的丫头打了帘子进来,怀中还抱着一个瓷罐。
她将瓷罐放到矮几上,搓着有点冻得红的手:“徽墨姐姐,梅露采回来了,水月庵那边红梅开的正好,就是这天还是有些冷,冻手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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