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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温润的声音插进来,原来是另一个伙计带着一位锦衣公子进了内室,
这公子头带玉冠,身着玄色衣袍,脚蹬皂靴,腰垂玉佩压襟,一看那张脸,居然也是位极英气俊秀的青年。
裴境自己就是好看的雌雄莫辩,能让他也承认俊秀的自然也实际生的就是出色。
这个青年的英俊是与裴境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格,星眉剑目,鼻若悬胆,男儿之气十足。
裴境眼前一亮,洛京的世家权贵公子,他基本都认识,可面前这个,却从未见过。
掌柜的有些犯了难,试探着问道:“这……公子,赶巧,这件珍珠冠有公子再看,要不您先等等?”
英气公子还没说话,他身后的随从便要发作,被他拦了下来。
裴境却道:“在下并未决定要不要买,这位公子若不嫌弃,可一起来看看,品鉴一番。”
空青脸上有些迷惑,这珍珠冠他们家公子还没定要不要,那个公子就想看,实在无理,而且奇怪的是,他们家公子可不是性格如此平和,跟谁都能主动交朋友的类型。
换句话说,他们家公子很有些傲气,不是随随便便的阿猫阿狗都能入得了他们公子的眼的。
这个穿的一身黑的公子,虽然看着也很富贵,也有世家子弟的气质,可除了面容过分英俊了些,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玄衣公子欣然接受,进了他们这间茶室,对着裴境抱拳:“多谢这位公子,在下冯直,乃是西京人士,此番来洛京,经过这间鼎鼎大名的翠钿坊,想要为家中女眷选些礼物。”
裴境笑道:“在下裴境,相逢即是有缘,这顶珍珠冠确乃佳品,粒粒浑圆,皎洁圆明内外通,适合年轻姑娘佩戴,公子喜欢,可以买下。”
冯直挑眉:“我观公子也爱这冠,竟肯相让?”
裴境点头:“我虽喜欢这冠做的精致,却也不是非买不可,公子远来是客,若公子瞧上,在下可以相让。”
冯直笑了:“传闻中的莲花流浪裴解元,是个直爽人,那在下便当仁不让了。”
他也阔绰,直接拿出了银票买下了这顶冠,从袖口中掏出一个铭牌:“这是在下的对牌,我就住在珠市街小南坊巷的客栈,裴公子的大名在下早有耳闻,可今日实在匆忙,不能感谢公子相让,明日,在下派人相请公子,到时去府上请公子,还请公子莫要推辞。”
裴境脸上带着温和笑意,叫空青接下了铭牌。
作者有话说:
昭皇帝和温皇后是我另一本书的男女主角,嘿嘿
?40、40
没能买成那一顶珍珠冠,裴境不觉得有什么,反而是空青觉得遗憾,跟着六公子,在侯府那个富贵窝,好东西见得多了,可那顶小珍珠冠,便是放在侯府小姐们的妆奁里头,也是上品。
剩下的那些虽然不如那顶小珍珠冠,却也都是佳品,裴境的视线一一扫过,看中一对润如羊脂的白玉镯,触之生温,华润无比,乃是白玉中的上品。
瞧着这洁白的玉镯,他想到了镯子带在端砚手腕上的样子。
她的肌肤很白,像牛乳般的颜色,手腕细弱,若是带上这么一对双跳脱,也当得上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这一对镯子便得五百贯,裴境眼睛都没眨,便买了下来,临走的时候,他诶了一声,瞧见一只小盒子里,有一只水晶梅花簪,通体晶莹剔透,簪头雕刻的几朵梅花相依相偎,栩栩如生,梅花花瓣是水晶的天然颜色,呈现微微的粉。
这簪子雕工倒是很有些意趣,裴境心头一动,说起来,他对她生了怜惜,开始对她入了眼,便是因为梅花。
她去采梅雪的样子,大冷天冻得十指通红,鼻尖通红的样子,他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这只梅花簪倒是没那么贵重,却也有五十贯,裴境再不看旁的,交了银钱,在掌柜的毕恭毕敬的亲送中,坐上马车回府。
他喝了酒,神色还有些微熏,而太阳已经下山许久,他爱喝的那家小馆子也没开,吃了酒喝一碗他们家的酸辣汤,胃方能舒服些,可既然没开,便回府叫丫鬟们做去。
自从端砚展露了做点心的手艺,他在吃够了侯府膳房的膳食时,也会做些小菜整治些吃食。
她做的阳春面,只用一碗清汤,半钱猪油,几滴酱油,卧上一个荷包蛋,虽然简单,却比外头卖的都好吃。
回去吃一碗她做的阳春面,也算是醒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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