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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中,滚出来一颗早已腐败的骷髅头。
这颗头骨上皮肉,早已随着时间流逝消失,只剩下满头青丝,还挂在其上。
白骨口中,有一条全身通红,被发蛇所包围的玉质虫子。
这条虫浑似与白骨长在一处,肥肥大大,全身无毛,细看宛如一块上好美玉,竟然还隐隐透着几分光泽。
完了。
全完了。
王富贵闭上了眼。
王郎君如梦初醒。
王管事瞠目结舌。
只有绾娘,还在轻轻晃着腿:
“仙人宝贝,我死也不会让王富贵这让到,所以自缢前,我把这宝贝吞了下去。
王富贵偷去我的尸骨,却寻不见此虫,便猜到了几分。
可意难料,哈哈哈,那虫居然在我尸骨上安了家。
他不能强行取虫,便只好借口什么家传秘方,造了一口‘母缸’,又叫匠人们每逢初一,十五,取这缸中水制酒。”
为了做人上人,陷害曲家,毒杀百姓。
又为了富贵,将绾娘尸骨泡在水中几十年。
人怎么能,恶到这个地步。
人怎么可以,对自己的同类做出这样的事。
他每从这里过,瞧见这口缸,心里想的到底是绾娘的烈性,还是在窃喜自己计谋的衣无缝?
南枝胃里一阵翻腾,眼角沁出生理性眼泪。
她跑去卫生间大吐特吐。
看见南枝站定不动,面色愕然,绾娘还以为她被吓到,从屋檐上飘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脸,哄道:
“其实只是看着吓人,这虫并无什么厉害的。
况且是我的骨头泡在这酒里,怎得你还哭了起来?”
南枝反应过来,抱着绾娘的手都在发抖。
她咬牙切齿地看向王富贵,头一次切切实实这么想杀掉一个人:
“他该死。”
这样的畜牲,已然不能称之为‘人’。
就该送他去见阎王,让地府判官,十殿阎罗,好好看看王富贵犯下的罪!
“你不能杀我!
我同军政司齐大人是儿女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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