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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孩子是冯元的指望,对于她来说,就是命根儿,她对孩子的心疼一点也不亚于他,甚至更甚。
冯元把子嗣看做是开枝散叶、光耀门楣、继承组训。
而她作为母亲,是单纯的爱,可以包容他一切的不足跟缺点。
若只能活一个,她自然也会选让孩子生,可事实上,因为中毒,孩子不一定是个完好的人,她能放心撒手么?故而,她一定会拼尽全力,跟孩子一起活,否则,就一起死!
可当此时冯元在门外的一番话,不论是真心还是冲动之语,都让她感动于肺腑间。
试问,世间男人,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从前她总执着于冯元对她到底有没有情,后来经历出走,知道他心里有她后,她又在权衡他对自己情意的深浅。
此时,不重要了,深浅又有甚么标尺来衡量呢,他心里有她,能为了她去说冲动之话,能为了她抛弃子嗣大过天的固有看法,足矣。
兜头仿佛被泼了一桶水,绿莺早成了落汤鸡,挣扎在潮湿间扯出一抹深切的笑:“爷,妾身好着呢,一定给爷生个八斤八两的大胖小子。”
“嗳,好,好好,没事就好。”
冯元模糊着眼,岣嵝在门外,双腿仿佛陷在泥里,脱了力。
喘了喘气,他一步步走回椅子处,路过冯佟氏时,一张仿佛冒胆汁的绿脸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
他顿了顿后,旁若无人地坐了回去。
王姨娘抹了把眼,既感慨又辛酸,既羡慕又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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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了了,冯元如释重负之余,也察觉出了些许甘甜。
他又不是七老八十,孩子将来不能生了?可绿莺只有一个啊,整个大同府,整个汴京城,整个中原地界,只有这么一个李绿莺,还有哪个女人能让他感到习惯跟喜欢?她没了,再换个人来?他不想。
与她相识近两年,有喜有乐,有气有恨,因为她,他回想起来才觉得这一番不枉经历一场。
可若换个人来,即便真能巧合地原封不动地再发生一回,他也不想去经历,太累了,换个人,他就不会觉得不枉,而是厌烦。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不,这话不对,他就是要与她有朝夕,有相处,有点滴,细水长流地走完一生,不可缺席任何一刻。
虚汗、脱力、苍白,绿莺凭着催生药开了十指,靠着老红参补了气,配着稳婆的拍子,一个使力后,终于感觉身体一轻,孩子落了地,小丫鬟拿起粉绸出了门。
随着绿莺一声高昂的惨呼,接着是几声雀跃,冯元知道这是生了,嘴角渐渐翘起,眼含湿润,深有一种老怀大慰的感触。
可当看到小门门框上挂的报喜之物,登时如被重锤迎头凿下,半晌回不过神来。
“她没事罢?”
他满脸僵硬问着。
小丫鬟讷讷点头,还没等她开口应答,冯元便沉着脸走了个彻底。
极大的摔门声,绿莺望着被糊死的窗扇,若有所觉,忽略掉心里的失落,她朝稳婆那里伸出手:“把孩子给我罢。”
用烫好的剪刀将脐带剪断,两个稳婆没动,一个一手提溜这孩子的两根小腿儿,一手往那屁股蛋子上啪啪就是两掌,可惜意料之中的哭声并没有响起。
乔婆子同情地瞅了一眼湿漉漉的绿莺,无奈地帮着翟婆子将孩子倒回过来,这一瞧,顿时急了。
两个稳婆有意无意地将孩子往这头送了送,好让绿莺有个心理准备,就见那孩子浑身猩红,跟个被剥了皮的猴子似的,这也没啥,谁家孩子生下来后也不是白白胖胖的模样,可那青紫的脸,急促的抽搐,怎么瞧也不像个能活过今晚的样子。
母子连心,这里不仅仅指儿子,还包括女儿。
所有胎儿,在母腹里,靠着一层胞衣连着脐带获取母体养分,是母亲体内凝结成的一块骨血,有肉有灵魂,母子间一辈子都会有一众与生俱来的亲近与关联。
此时绿莺望着喘不上来气的女儿,眼泪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扑扑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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