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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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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恨天恨地恨自己无力,被人打击得毫无还手之力,我好希望自己能长出一个聪明绝顶的脑袋,可以反抗、报仇,但谁让我天生一副蠢脑袋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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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就够了,后来第二次下毒一事想必李朝云已经知道了,即是她婆婆被赶到小佛堂的原因。

“我觉得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冯府人口少。

不仅主子少,下人更是不多,是非自然就少,安逸日子唾手可得。

我不懂你为何非要没事找事寻人晦气,本来是一口甜滋滋的水井,你非要将它搅和成一锅乱粥,小心最后你也免不了被烫着。”

绿莺觉得自己这话不是威胁,反而颇为交心实惠,安乐日子是她做梦都求的,就不明白竟有人嫌日子太顺了,非要挑事,图的甚么呢。

既这么说,她觉得李朝云总该听进去一些罢,可万事哪有那么如意呢,人与人有太多不同,千人千面。

李朝云忽然不屑再装下去,阴测测地冷笑一声:“那咱们就走着看,看最后到底是谁吃亏。

送客!”

不欢而散。

绿莺也冷冷一笑,起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方才李朝云身旁一直要上前的那丫鬟注意到桌上被落下的物事,扬声提醒她的布忘拿了,然后俯身去捧,想要追过来还给她。

绿莺连头都没回,呵呵一笑,脆生生道:“不拿了,送给少奶奶,这布与她最配了。”

这回没人给她打帘,屋里丫头个个牛气哄哄地挺尸,远没有了刚来时的殷勤,春巧正要上前,冷不防被人从外头将帘子掀起,恰巧有个丫头进门,绿莺多瞧了两眼,见过这人,是新婚夜时立在李朝云身旁的陪嫁丫鬟,似乎是□□兰的,不过这时候头帘已经梳上去了。

错身而过时,她忽然朝春兰笑了笑。

春兰愣愣地见礼,还被李姨娘亲热地扶了一把,颇让人摸不着头脑。

进了屋,见李朝云眯眼端坐着,她忙敛神,一溜烟上前将碗放下:“小姐,燕窝炖好了。”

“哼,可当不起春兰姑娘这一声‘小姐’,你如今可是咱家大少爷跟前的红人了,昨晚受累了罢?”

李朝云拨弄着雪白瓷勺,叮叮的磕碰声伴着她冰泠泠语气,扎得人一个透心凉。

春兰涨红脸,垂头不语。

身旁的秋菊心有不忍,凑在李朝云耳边:“小姐,奴婢不明白,既然那李姨太太低三下四地跟咱说软话抛绣球,奴婢瞧她也不是个有野心会撒谎的,你为何不接呢?”

被成功转移了注意力,李朝云果然不再为难春兰,轻嗤一声撇撇嘴:“她是软是硬跟我有甚么关系,左右一只小蚂蚁,我两根手指捏死她。

还跟我套近乎,她也配!”

安静中,她想起方才李氏说的话,脸上微有震撼,在腹内将一番话揉碎了消化。

孩子差点被害死?难道这李氏之前嫁过人或是别人的小妾?不,不太可能。

天宝刚出生,那以年龄来说孩子应该是豆儿,也就是说,李氏没进府的时候,冯佟氏就出手了?家中爹爹也是个多情的,那继母手段不少,却也没将手伸得这般长过。

她心神微凛,这个婆母不容小觑。

对于绿莺,李朝云并没放在眼里。

男人嘛,喜新厌旧是本色,花无百日红,这李氏小妾也蹦跶不了多久。

再说,隔着冯元,就代表差着辈呢,隔房隔代,他这个当公爹的也不便将话说到自己这个做儿媳的头上,李氏即便去撒娇告状了,八成也会惹一顿骂。

回想当初,将李家玩得团团转,既挣了名声又赚了好人缘,可自己终归是要出府嫁人的,到头来还是甚么也捞不着。

不过现在好了,冯家,未来是由她把持做主的,吃的每一分,花的每一两,想用谁想卖谁,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

出了汀芷院,绿莺在春巧耳边吩咐了几句,然后主仆两个分道扬镳,春巧转身往回跑,她则沿着廊道走了一会儿,在从外头伸进来的枝桠上,揪揪叶子拨拨小花,慢悠悠回了自己的玲珑院。

在葡萄架下坐了一炷香的功夫,就见春巧呼哧带喘跑了回来。

她瞠目结舌:“怎么这么快,没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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