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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李时珍将它在罂粟身上提炼的方法收录在《本草纲目》中。
可要知道,万物皆有利弊,这东西若常用,是会上瘾的,时日长了,是会死人的啊!
人人都晓得,即使生了毒疮,或受了刀剑等伤,医治不及时生了腐肉,刮治时疼痛难忍,若没那舒缓的药物,大多数人会生生疼死。
这些也都是算大病了,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遇到,少数人得过一次,也就罢了,谁也不会日日生毒疮,日日受刀伤,那得是多惨多苦命才能这么倒霉催。
故而,用过一次,倒也无妨。
不知道是因为这东西太邪了,还是因着岁月交替,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此时,因那花在中原没有生长,名医又多为隐士,行走世间的大夫不论高低好坏,更是从未使用过此物,至少对绿莺来说,她是从未听说过,也从未在药房见过。
即便是她狭隘了,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少有,当真会有那零星医者会从塞外等地能弄到这物,医治病患时,那也只是埋头医治罢了,又有谁会闲的没事跟患者絮絮叨叨教授起每样药物的由来与特性,亦或是毒处呢,老百姓对此物更是不认识。
可老百姓认不认识不重要,救人的始终是大夫,他们知道就够了。
可那二人口中的蔺大夫,是甚么邪门歪道?
方才那十几个小瓶,根本没有其他药的味,只唯阿芙蓉一物,况且,被当成金疮药,十几瓶日日擦用,岂不是生生要将好人一点一星消耗死?若说那蔺大夫,是个庸医?谁信!
那样的人家,怎么可能请这样的人呢。
可若是那大夫明知这是何物,还坚持如此,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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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号房内。
祁云精赤着臂膀坐在桌前,马绍持着白帛,匕首伸进药瓶里,舀出一块金疮药抹在帛上,轻轻往主子身上擦着,白皙的胸膛,赫然一道肉皮翻涌的长条伤口,可见当时剑刃被刺客多么有力地往下施压着,不撞见骨头不罢休,不索了命不收手。
“哎,老夫人刚没,太太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迫害主子你,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她的真面目可真没多少人知道。”
提到太太,就想起她那虚伪的儿子来,马绍不平:“还有大少爷,平日笑面虎似的,关键时刻却在兄弟背后捅刀子。”
祁云神色复杂,默了默,闭上眼未言。
半晌,才不悦地抬起头,呵斥心腹:“休要胡说!
我俩自小一块长大,手足情深,大哥不是那样的人。”
“三少爷,咱们的路线,你可只告诉过他一人啊!”
马绍都快忿恨地哭了,果然是当局者迷。
主子能不能不这么傻下去了,若是小事,掩耳盗铃也就罢了,这是人命啊。
他咬着后槽牙,这次死了多少护卫,可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可惜了。
祁云低下头,静静地将靴内的匕首取出来,伸手缓缓摩挲着。
这把匕首镶满宝石,幼时大哥送他的,那时候,未逝的二哥经常欺负自己,每当那时,都是大哥将他护在身后。
在京城时的碾压,这回路途的暗杀,他宁可相信这是太太的手笔,也始终都不愿去相信是大哥。
叩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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