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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她一手扛着鱼竿,一手提溜着她的战利品,朝饭厅诸人咧嘴一笑,就露出了跟晒黑的皮肤比更加洁白的牙来。
“成……成、成何体统!”
孙大人就是再见怪不怪,也还是被女儿拎着老鳖的造型煞到了,何况这还是在皇帝的面前,那不是把老孙家的脸丢到下辈子去了嘛!
直逼得孙大人都不敢再抬眼去看皇帝,自然也就没瞅见皇帝一脸高深莫测的笑意。
“您去哪?”
皇帝的行列是准备要在夜前返回太原城的,所以衡原王才在晚饭前来晋见。
可他却看见皇帝又套上了早间的狩衣,完全是一副要出门的模样。
“这都看不出来?当然是要去打猎”
皇帝头都没回,自顾自的整理着衣褶
“……这个时候还去打什么猎?”
“孙小姐说黄昏是抓刺猬的好时候,所以朕只是决定满足朕子民的小小心愿而已”
刺猬?!
子民?!
衡原王心有所悟的点了点头,虽然没有发出声音,嘴巴还是做出了个“哦”
的形状,之后他的眼神便瞟见了皇帝头上的发簪
“怎么又换了个玉的,早上不是还说象牙的比较结实摔不断吗?”
“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皇帝大笑着抛给了衡原王一句古语。
能够直接忽略掉山猫语气里满满的冷嘲热讽,可见皇帝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对了,你派人跟城里说一声,朕今晚就住在这边了,明天再回去”
君子?鬼扯!
根本就是准备去当小人!
衡原王望着皇帝的背影,挑了挑眉毛
“小姐的这条猎犬很漂亮啊,朕好像没怎么见过”
套近乎的常识就是:要从对方感兴趣的地方开始套起。
所以虽然按照皇帝的审美标准,孙家小姐的那条猎犬实在不值得待见,但皇帝还是适时的放弃了自己的审美水准,对着孙小姐不时投以关爱眼神的狗君,大唱赞歌。
果然,孙小姐听了喜笑颜开
“这狗在北方不常见,是南疆那边的猎犬,家父在那任职时家里就养了不少,后来也便一起带来了。
这只是我自小亲自养起来的,因为浑身雪白,所以我都叫他玉龙……啊!
民女只是随便起的名字,请皇上恕罪”
孙小姐正得意的讲解到一半,忽然惊惶的低下了头,因为她刚刚意识到,自己给爱犬起了个可以和皇帝平起平坐的响亮名字。
可皇帝才不在乎这条狗是叫玉龙还是叫白毛,对方姑娘忐忑不安的可爱样子对他更有吸引力。
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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