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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氛围,早已超出友情,或者说“好兄弟”
的范围吧。
“塞莫斯,接下来你们打算去哪?”
利恩开口问道:“回去还是去更远的地方。”
听到他们那边消停下来,塞莫斯分了一点注意过去,“今天之后就回去。”
小兔狲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只是第一次出来,不知道他还想不想继续在外面玩。
保险起见,塞莫斯预想中的计划就是见一次利恩利格便返回。
“这就回去了?”
利恩有点意外,出来的这点路,对塞莫斯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过转念一想,倒也猜出了原因。
他将爪子松开,放过利格,提议道:“都走到这里了,你们不如从尤尔那边回去。”
利格“切”
了一声,嬉笑说道:“塞莫斯,我哥之前就和尤尔约好了会过去,这次拉着你一起,肯定是想路上……”
蹭你的岩羊吃。
亏得利恩及时捂上他的嘴巴,没让后面半句说出,自己也尴尬地咳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原因之一。
羊肉的味道好,即使黑雕的习惯是吃同一种猎物,偶尔也会想尝尝其他的猎物。
只是他抓羊的次数不多,经验不多,他们自己捕猎,一个野兔就能填饱的肚子,用不到每次都去抓羊。
雪豹就不一样了,抓羊老手,按照他的胃口,抓羊抓牛是最省时的,而且抓到的猎物都会有剩余,完全可以去蹭几顿。
跟着大腿混,不用捕猎就能吃到猎物的日子谁不想过呢。
朋友跟着混几顿吃的完全没有问题。
塞莫斯犹豫地看向小兔狲。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呢?
走近路回去,还是稍微绕点路过去。
穆沙完全不知道雪豹的犹豫不定,因为他此时,正一下一下地给雪豹盖章。
摸摸身上微湿的毛发,再把爪子按上去,雪白的肚子毛上,就会出现一个形状规整的小梅花印子。
按爪印的同时,还不忘感叹雪豹毛发的柔软。
善于打直球的小兔狲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夸。
【大猫的毛,柔软又舒服,在上面睡一整天都可以】
雪豹思绪一停,身后的尾巴羞涩地卷了卷。
利恩整理羽毛的动作顿住,忍不住侧目看去。
“哇哦~”
最后,由利格用一个语气词完美总结。
塞莫斯:“……”
他平静起身,选定好方向,带着沉迷摁爪印的小兔狲走去。
“走吧,不是要去尤尔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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