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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斐说着说着哑了口,就算她之前有多少无赖举动,也知道这个实在是过了分。
他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资格去要求他做任何事,更没有资格让他因此耽误自己的幸福。
“当我没说。”
庄斐吸了吸鼻子,及时把那些话咽回了肚子里。
汤秉文耐心等她说完,轻轻笑了一下:“我觉得至少在十年以内,我都没有再进行一段恋爱的想法,而且我也不适合恋爱。”
“那要是我十年都没有找到新男朋友怎么办……”
庄斐小声嘀咕道。
“怎么可能。”
汤秉文有些哭笑不得,“你这么优秀,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他的话有些道理,却也不完全对。
从小到大,庄斐就没少过追求者。
摒开那些被好友戏称为“癞□□想吃天鹅肉”
的,其余的人选其实都还不赖。
但感情这种东西就是玄乎的很,刚认识汤秉文那段时间,庄斐正拒绝了一个富二代请她坐直升机上天、坐游艇出海的邀约,一天到晚追着汤秉文泡图书馆、吃食堂。
身边朋友都问她是不是瞎了眼,但如果可以,庄斐愿意瞎一辈子。
没有哪段恋爱是像和汤秉文一样让她如此自在的,回想起那些糟糕的前任,庄斐讨厌他们的大男子主义,讨厌他们成天摆阔,讨厌他们的自以为是。
在他们眼里,庄斐是只要一个包一串项链就能轻易哄好的,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约会时承担一切费用,没事打几笔庄斐根本不缺的零花钱,各种消费主义生造的节日送点鲜花口红,这就是爱情的全部模样。
与之共生的,便是庄斐需要成为他们和兄弟们炫耀的砝码,在外帮他们维持脸上的面子。
等到庄斐需要陪伴时,却常常因为打扰了他们的游戏和泡吧而受到一阵数落,并且在庄斐为此争论时,批评她太过骄纵、不够懂事——
对,他们需要的是用钱换一个“懂事”
的女友,偏偏庄斐最讨厌这个词。
去他大爷的懂事,她就要蛮横、就要任性、就要不讲理,父母花了十几年惯出来的性子,凭什么为几个有钱就以为自己是大爷的臭男人改变。
只有汤秉文能承受她的蛮不讲理。
而现在连汤秉文也抛下她了。
庄斐轻轻顺着森林的毛,想着或许是时候改一改自己的性子了。
世上除了父母,没人能一辈子宠着她的。
不是么,庄斐扭头看去,就连她幻想了无数次永远的汤秉文,不也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吗。
一路回到小区后,汤秉文将车停入车位,熄火后望向庄斐:“那……我先回去了。”
庄斐看了他一眼,忽然将森林一把塞进他怀里:“我还要拿包呢,你就不能搭把手。
森林胖死了,该减肥了。”
汤秉文轻轻“嗯”
了一声,无奈地笑了,揉了揉森林的毛:“其实森林不胖的,只是毛有点厚。”
“你还说呢!
森林从这么小一个……”
庄斐攥着拳头比划了一下,又故作夸张画了个大大的圆,“变成了这么大一个,都是你喂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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