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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桂不过是一走神的功夫,他的衣服下摆就被一只羊驼叼住了。
羊驼死死拽着他,都把他的扣子咬掉了两颗。
闻桂第一个反应就是拿胡萝卜让它松嘴,可是他的手往塑料袋里一摸,赫然发现所有胡萝卜居然都没了!
他们可是带了整整五斤胡萝卜呀,不光是胡萝卜,甚至连姜乐忱给小熊猫们带的苹果,也被这群强盗洗劫一空。
姜乐忱哭丧着一张小脸:“太可怕了,太可恶了!
此仇不报非君子,我回去就要买一双雪地靴、两件羊毛衫、再炖五斤羊肉吃!”
闻桂不解地问:“羊驼抢你东西,你为什么要买羊肉吃?”
姜乐忱实诚地说:“因为羊驼肉不好吃。”
闻桂:“……”
羊可真冤。
两人开着那辆破破烂烂的小电瓶车,一路惊险地从羊驼区窜逃而出,颇有种在拍末世丧尸片的感觉。
闻桂身上的风衣都被羊驼拽掉两个扣子,下摆全是羊驼口水,而且口水之中还混杂着没嚼完的萝卜樱子,真是又脏又臭,好不狼狈。
闻桂爱干净,实在忍不了这样邋遢的自己:“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看能不能洗干净。”
姜乐忱抬手给他指向洗手间:“洗手间就是那边那个大蘑菇房子。
我不去,我帮你拿东西吧。”
为了方便清理衣服,闻桂提前把兜里的手机、杂物交给了姜乐忱。
“我很快就回来,”
闻桂叮嘱他,“你站在这里不要走动。”
姜乐忱顺着他的话开玩笑:“怎么,你要去给我买几个橘子?”
闻桂挑眉:“就这么想叫我爸爸?”
姜乐忱:“……”
天还亮着呢!
怎么就玩起伦理梗了喂!
……
闻桂在洗手间耗费了不少时间,才终于把衣服下摆上的脏污洗干净。
他被母亲抚养长大,妈妈每天早出晚归摆小吃摊,非常辛苦,所以从小他就包揽了家务,洗洗涮涮不在话下。
当他努力搓衣服时,有几位男游客从他身后经过,多看了他几眼,又一同去了厕所内间。
议论声回荡,轻而易举地飘进了闻桂的耳朵。
“那个洗衣服的男的好像是明星吧?我在电视上见过。”
“怎么可能是明星,你见过哪个明星在动物园的洗手池里洗外套?”
“也对。
其实那男的也就个子高,长得挺一般。”
闻桂:“……”
他头一次知道,原来他长相挺“一般”
的。
而且那几个人说话声音实在太大了,难道不知道厕所有回声吗?他们在内间说得悄悄话,外间洗手池也听得一清二楚。
闻桂洗完衣服下摆,又去旁边的烘手机吹了一下,好在风衣很薄,稍微吹吹就干了。
他把风衣重新穿上,转眼又变回那个衣冠整齐的“一般”
帅哥了。
闻桂走出洗手间,打算和姜乐忱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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