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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一束花开的寂寞
“你喜欢声色犬马走天涯
我喜欢细水长流煮红豆
你爱啤酒烤串迷离深夜
我爱窗外雨声一茶一书
你说,一安,你太宅
我说,清风,有你在”
边陲小城的哺养,自由洒脱散漫,不讨人喜爱的性子,狗啃的发型,是妈妈一剪子的作品,但是还不觉得自己丑的我,就这样无知无畏的过了自己的青春期,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可能还是那个傻乎乎的胖丫头。
我妈说都是大姑娘了还不爱美,不过也是因为长得丑!
可不嘛!
老妈总是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忘记她还生了一个丑女儿呢?在饭后又一次被老妈嘲笑后,气鼓鼓的想着,这回我要发作,发泄出自己多年的怨气,证明我也是有脾气的,在我爆发的时候,不巧的邻居李清风进来了:“丑丫头,你这是干啥呢?这样更丑,收一收好不好?”
憋着笑的脸,让我一下子爆发起来,这不是撞枪口上了吗?抄起手边扫把,一个美丽的弧线,心里惊喜“终于要打到了”
,结果这小子反应真快,一个闪身躲过去了!
在30个回合中,老妈还在鼓励李疯子快逃跑!
最后在我气喘吁吁中,他还是跑掉了,在我大憾中,这小子又推门进来了“丑丫头,作业借我抄一下。
脸上连谄媚的笑都没有,哪来的理直气壮,一扫把飞了过去!
老妈惺惺的说去做饭了。
最终在他莫名的理所应当的做法,我认输了,抄就抄呗,还改错来了,一边写,一边还把我做错的题给我讲了一遍。
在我翻完白眼后,听说他家今天晚上做排骨,在嘿嘿半天后,他扶额,任凭我拽着他衣袖去了他家!
李清风,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清风,再无你。
第一次见他是很小的时候,我妈带着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那是我一生中见我妈眼泪流的最多的时候,大人们诉说着什么,而他拿手里一个玩具不给我,最后结果是我骑在他身体揍他的场景,鼻涕泡崩落在他身上,他父母总说,那次之后,他的洁癖还治好了,而我总是哈哈大笑,而他也不还嘴,只是很安静的听着!
最后在我的不懈努力考上远离李疯子的一所大学,但是想远离他的梦想最终破灭了,在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好巧”
的遇见了,所有人都知道我俩同一座城市,同一个大学,就我不知道,很想掐死他,看到他谄媚的笑我忍住了。
还好不是一个系,我一个文法外语系的总是跑到他的管理系,他的同学和室友还以为多出一个小迷妹呢,为了心安理得的蹭他们系食堂的饭,总是以他女朋友自居,不用每次找他,尤其他室友李牧见了我室友文婉,总是主动请我吃饭,又一次我终于在扭捏中跟疯子透露:“我觉得你舍友李牧好像对我有意思,你说我该怎么办?”
,然后摆出合时宜的羞红的脸,疯子一脸嫌弃加震惊的表情:“丑丫头,你要不要脸,人家看上的是你舍友文婉,”
我在震惊之余,他放下看的书,“你别老蹭我同学的饭,女~朋~友~你欠的饭有点多了,我都还不起了”
,赶紧打个呵呵撒腿就跑,他们系食堂红烧肉再见了!
没过几日,疯子出名了,变成了系草,啥时候变帅的?我怎么不知道,李小花一声叹息讲了这个光辉事迹,在运动会上,他们系很好看的女生黄绮雯在冲向终点时,重力前倾,是集成绩的疯子一个臂力捞住了她,不偏不倚的碰到胸的部位,尤其小花身体力行的把波涛汹涌形容的非常到位。
后来两人对眼了。
被外界传为一个假话,我酸到:确定不是痴男怨女,小花啧啧几声打击了我:你这假装的女朋友戏有点足啊!
在我大笑中结束了谈话!
一连半月我都没有去找疯子,人家毕竟快有女朋友了,不能被哥们当成绿茶婊吧!
可惜了,吃不上他们食堂的糖醋里脊了,不知道怎么的,有些伤感,一连几条朋友圈
想吃糖醋里脊
想吃酸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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