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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安刘者必勃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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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曹参是有头有脸的豪吏,樊哙是事业有成的个体屠宰户,而鲁皖作为刘邦的发小,虽然其职业不详,但至少也是个有房有地的小康家庭。

但周勃就不一样了。

种种迹象表明,他是一位真真切切的无产阶级。

《史记》记载,周勃以编织薄须为生,常为人吹箫办丧事。

所谓的“薄须”

是一种专门用于养蚕的类似于簸箕的东西。

周勃的主要工作就是编织薄须以博取生计,这六个字更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周勃家里似乎连最基本的土地都没有。

为了维持生计,他被迫学会了吹箫技能,兼职干些杂活,混口饭吃。

由此可见,作为民间艺术家的周勃,面对生活也压力山大。

太史公司马迁对周勃的早年经历也做了评价,说周勃还是老百姓的时候是个粗鄙不堪、才能平庸的大老粗。

原本按照正常剧本,周勃估计也就像普通人一样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

直到他遇到了刘邦,就这样一个乡巴佬跟着一个流氓开启了出疆入乡的传奇人生,日后更是成为太史公笔下比肩姜太公的千古名臣。

所以能力和机会对于一个人的成功同等重要。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或许屏幕前的各位也都只是差一个机会。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打响了反对暴秦的第一枪。

因为触犯秦法,在芒砀山中“吃土”

许久的龙之子刘邦终于等到了时来运转的机遇。

在萧何、曹参等人的帮助下,他拿下了第一个革命根据地沛县,并被推举为沛公。

而周勃也是在这一时期加入到刘邦的起义队伍的。

《史记》记载:“高祖之为沛公初起,周勃以中涓从。”

“中涓”

的字面意思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引申为近侍。

从这个任职也能看出,刘邦与周勃二人关系匪浅,否则刘老大不会无缘无故地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一个陌生人。

周勃作为民间艺术家,虽然一直干的是手艺活,但却生得浓眉大眼、雄壮异常。

在刘邦最开始抢地盘的岁月里,这个大眼的周勃总是毫无怨言地冲在战斗的第一线。

《史记》记载:“周勃先登夏邑、砀山、下邑。”

“先登”

在古代攻城战中,是指第一个登上敌方城墙之人。

完成这一壮举,不仅需要过人的武力,更需要不怕牺牲的精神,因为第一个登上敌军墙头的人势必会被疯狂狙杀,可谓九死一生。

而周勃竟然完成了三次先登,可见其为人勇猛。

周勃一次又一次的先登举动,也给刘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刘邦眼里,这个每次都身先士卒、听从指挥的周勃,绝对是个信得过的好兄弟。

后来在西汉建立之后,周勃加上平叛燕王臧荼有功,被刘邦正式册封为绛侯,食邑一万八百户。

然而,封侯却只不过是其牛逼人生的开始。

司马迁说:“周勃这人性格质朴,老实敦厚,说白了就是头脑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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