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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朗自问自答:“就是笨蛋。”
站在走廊吹风的五分钟,边朗清醒过来。
她并不迟钝,也懂‘喜欢’意味着什么,才会在周徊面前小心翼翼,连表白信都不敢写‘喜欢’只是说要和他一起考大学。
她不喜欢他,才能对他如此坦荡。
他才是笨蛋。
喜欢到难过时,心碎成无数片,每片都承载一个小小的她。
即使这样,他都不敢说,只能以朋友身份陪在身边。
林曼星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但能感受到他的难过情绪。
这次考试他成绩也不好,擅长的数学都没进年段前五十。
课间被数学老师叫到办公室谈话了,问他是怎么回事。
林曼星放下笔,摸他脑袋,“我们阿朗才不是笨蛋呢!
你好聪明的,这么难的物理都会解呢。”
边朗抓下她的手,“可是生活里的题比物理题难多了,物理题有公式,有答案,生活没有。”
林曼星抽回手,不服气地叉腰,“谁说没有。
也有啊,善和恶就是公式。
有的人表面是个谦谦君子,背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龌龊事。
你也才十六岁,已经做得很好啦,干嘛想那么多,像个小老头。”
“嗯。
继续讲题吧。”
“好啊……”
边朗又解了一题,翻开练习册,找出类似题型让她做笔记。
这个题型少见,他也拿出笔记本抄上。
修长的手指攥笔用劲,凸出的指关节顶着肌肤滑动,皮下青紫色血管分明。
仅一只手,林曼星竟看出了矜贵清冷的感觉。
这可能就是富养小公子的特有气质吧,边朗不管穿什么都像时尚大片,那支tiffany笔仿佛是被他握着才值钱。
边朗侧目,“你在看什么?”
“你的手好漂亮阿。”
他心情不好,林曼星夸得特别狠,看他嘴角上扬,甚至伸出她粗短的萝卜手,跟他作对比,只为了哄他开心。
边朗五岁学小提,学了六年,每天至少练习两小时,骨骼发育的重要阶段都在练琴,手指长而有力,左边按琴弦的四个指头还磨出了琴茧。
林曼星在农村奶奶家长大,五岁已经跟着大人下农田干活了。
到嘉禾市,父母工作都忙,林励阳又常年在外跑工程,赶工时,吃住都在工地。
林曼星不仅要照顾自己,偶尔还会去工地,帮忙做大锅饭。
她的手也有一层薄茧,不在手指,在手掌。
边朗的是富贵茧,她的是操劳茧。
两人的手放在一起,对比很惨烈。
她家的情况,边朗都知道,没什么可遮掩的,林曼星大方地展开手,放在他展开的手掌下方,“你看,你的手比我的大一圈哎。”
两人的手叠在一起。
一大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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