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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曹孟德,深合他意。
他甚至一直将自己比作方孟德,只是可惜生错了时代。
曹操的英伟事迹,他自问达不到,但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
,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
除了先前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修士。
修为虽然不高,但是我师傅厉害,靠了个大腿。
我师傅的大腿有多粗,你知道吗?不好意思,你所有的肢体加起来,也没我师傅的的大腿粗。
这样粗的大腿,方浩自认为除了聂云天师傅以外,无人能够受此殊荣。
方浩在这转转,那瞅瞅之后,终于是确定了一处比较僻静的竹林。
这里很安静,他甚至都没有听到蚊虫的哼咛。
他拨开一根根竹子,视野也是逐渐开阔,前面是一大片空地,地下堆积着落叶。
还未到秋季,这里却落满了金黄色的树叶,方浩非常吃惊,却听到了一阵阵不合时宜的声音。
震惊,两只大型哺乳动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实在是在挑战人类的底线,动物的极限。
方浩摇摇头,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
他可不是标题党,不需要靠这样吸引眼球,再说,这个世界好像没有新闻八卦这些东西。
他通过这两只彩色的麋鹿,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从今以后,我允许你们称呼我方雪岩!”
方浩嘎嘎笑道,脑海中已经还想出自己将来掌握无数高手的隐私,然后靠此称霸修仙界,一统天下。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甚至很危险。
方浩的大笑,惊动了正在繁衍后代的两只麋鹿。
其中一只公鹿迅速调整了姿势,弓着身子,双目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只差最后一步,它就可以成长了,它就可以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万人敬仰。
甚至它还幻想过,人们为它修建专门的神堂。
公鹿的鹿角迅速涨大,似乎要刺破云霄。
它的蹄子掘起大量的金黄色落叶,朝方浩冲了过来。
几个月前,它就用自己的鹿角,顶死了一位在这座山里捕猎的猎人。
猎人滴着血的猎刀,还被它埋在了自己睡觉的地方。
每天晚上,他就枕着那把刀睡觉。
方浩用雷目瞧出了这只其貌不扬的麋鹿竟然也是一只妖兽,只是妖气微弱,勉强算是一直小妖,距离成为妖兵,还有是前路漫漫。
方浩侧身,躲过了麋鹿,右手按在麋鹿两只角的中间空白部分,左手则迅速抄起麋鹿的四只蹄子,将其翻了个底朝天。
方浩不动明王功大成,力气大增。
不动明王功算是一门比较全面的功法,并不像那种纯粹提升气力的功法。
随随便便突破一个境界,就能空涨千斤之力。
不过方浩在不动明王的加持下,单手便有百斤之力,双手举起一只不到一百公斤的麋鹿,还是非常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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