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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上上将这些粉末溶于水中,水很快变成血红色,半晌后,她直起身来道:“是血。”
一群人闻言精神一震。
应青云快步往外走,“回去,再审楚墨!”
————
楚墨被关在牢中几天,除了下巴上长出了胡茬,人瘦了几分之外,整个人依旧温润,嘴角微弯,仿佛在哪里都不能影响他。
看着依旧笑容柔和的楚墨,吴为再也没有亲近之感,只觉得毛骨悚然,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亏他之前对这人那么有好感,觉得凶手一定不是他,结果呢?活生生被打了脸!
应青云开门见山:“楚墨,你还不肯承认是你杀了红云等人?”
楚墨无奈一叹:“大人,您肯定弄错了,我从未杀过人。
我连红云是谁都不清楚,我为何要杀她?至于其他人,我更是闻所未闻。
大人,还望您仔细调查,还我一个青白。”
应青云直直逼视着他,眼神冷厉如刀,“那本官问你,商会第二天,你自称出门采药,结果回来后却换了一套衣服,还将衣服直接丢掉,这是为何?”
楚墨解释道:“我采药的时候衣服被刮破了很大的口子,犯不着缝补了,便扔了,采药损坏衣服是常事,所以我会随身带着一套新衣,免得衣衫不整地出入城门,大人,这不奇怪吧?”
应青云点点头,“不奇怪,但你当天穿出去的鞋子呢?难道也丢了?”
楚墨无辜地眨眨眼,“鞋子自然不会丢,我穿了回去,在我家里啊。”
“我们已经去过你家,你那天穿的鞋子不见了,你怎么解释?”
楚墨惊讶,“不见了?不可能啊,好好的鞋子怎么可能不见了呢,我当天明明穿回家了啊。”
看他满脸无辜的样子,应青云“呵”
了一声,“你不知道?那我来告诉你鞋子哪去了!
当天你在破庙中杀了人,血迹溅了满身都是,所以当场换了身新衣,旧衣直接扔掉,而鞋子直接扔掉会引起怀疑,你便穿了回家,因为鞋子是纯黑色,就算沾了血迹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但一直放在那迟早会被你家老仆发现,所以你故意让她不要刷鞋子,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带走了鞋子,借机扔掉。”
“什么破庙?什么血迹?”
楚墨茫然又无助,同时伴随着被误会的委屈,“大人,你说的这些我半分不知情,我不明白好好的怎么就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天我真的是去采药了,回来的时候采了一整背篓的药呢,哪来的什么杀人?大人,为何你非要将罪名往我的身上安呢?”
应青云微微一笑,却笑得很是冷肃,“你不承认,好,那你能解释解释为什么你的马车里会有个暗格,暗格中会有一把砍刀吗?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你的马车里有暗格,也不知道暗格里有刀。”
说着,他将那把刀摆到楚墨跟前,让他看清楚。
楚墨瞳孔一缩,快速地低下头,似乎是在仔细地观察面前的刀,过了一会才抬头,说道:“这刀的确是我的,因为我经常出入深山采药,山上猛兽众多,我怕会遇到野兽,所以带着把刀防身。”
“且不说你熟知山上的路况根本不会往有野兽的地方采药,而你采药时随身带着镰刀和柴刀,这两样还不够防身?为何还要特意再带一把刀?不嫌累赘么!”
应青云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突然提高了音量:“既然是为防身,又为何要那么隐秘地藏起来!
而你刀柄的凹槽中,又为何会有血!”
楚墨的头垂得更低了,眼睛死死盯在那把刀上,似乎是被他的语气吓到一般,“我多带把刀就感觉多一分安全,相比于累赘,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藏起来,我只是怕这刀太过锋利,随意放在马车里怕会无意中伤人,所以才放到了暗格里,至于大人您说的血,是因为偶尔在山上遇到野兔等物,想打打牙祭,用了这刀,这才沾上了血。”
在这个时代,没有高科技分析仪器,仅凭这么一点粉末溶于水中,能看出是血就不错了,自然辨别不了是人血还是动物血,楚墨懂医,自然知道这一点。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合乎逻辑,谁也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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