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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扯下毛巾,看着纪风的眼睛肯定就像钻石一样闪闪发亮,能被纪风需要,我比拿了第一名还要开心。
纪风开始跟我说他们班的趣事,我很爱听。
他的嗓子还处于变声末期,尴尬还没有完全退却,但日后的清朗已经显现。
纪风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手脚闲不住,嘴也闲不住,我一直很好奇,闲不住的纪风为什么能十年如一日呆在没声没响的我身边?
仅凭这一点,阿风就够我记一辈子!
头发擦干了,纪风倒在我的床上呼呼大睡,我扯过毛巾盖在他光裸的肚皮上,白色的毛巾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我的心瞬间就满了。
我拿过一本书看起来,不敢把目光在纪风身上停留太久。
那目光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一股灼热,似乎能划破皮肤,直达心脏。
被发现的后果是可以想象的,会比鲜血淋淋更让我绝望。
我太珍惜在在纪风身边的一点一滴,决不容许半点失误,我承受不起没有他的后果,我所拥有的东西本就不多,就数纪风最珍贵,对他的渴望已经胜过了声音。
可是,我却不是纪风的唯一,我一直都知道。
他拥有很多,要好的哥们,数不清的爱慕者,他还有很多爱好,我不知道我在他的心中排第几,但是他会抽出大部分时间来陪我,我的孤单,他知道!
所以我很满足,我不在乎他的身边有多少人,我知道我拥有的其他的人都没有,这就够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前的两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中午吃饭,纪风的身边坐着陆玲,我的身边坐着齐悦,我们成了校园里的风景,我第一次这么高调。
但是我不喜欢!
我知道有些事情在慢慢发生,2mg+o2=2mgo(镁和氧气在点燃的情况下生成氧化镁),那么纪风遇到陆玲是不是不需要点燃,他们就自然生成一种名为“爱”
的东西?
也许在我们这个年纪轻易说爱很可笑,但是我相信,只需十年,那时的我们会无比怀念曾经被我们狠狠嘲笑过的幼稚的爱。
初恋很青涩,咬一口会酸掉你的牙。
初恋很美好,因为它纯碎,为爱而爱。
我知道陆玲从第一眼见到纪风就迷恋上了他,我替纪风高兴,为自己难过。
我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理性和感性时常撕扯着我。
我该为自己委屈,该告诉纪风你不可以喜欢别人,你是我的。
可是我能做的只有在窗户上一遍又一遍写着“纪风纪风纪风。”
连“我爱你”
三个字都不敢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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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羡慕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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