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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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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

!”

珍月就是沈万沙这次要见,要照顾的人,路上他不只一次提起。

这个比他大几岁的姐姐虽然身世不怎么光彩,但人很好,很温善,长的也很漂亮,耐看。

年节里小孩子一块玩耍,他总是玩的浑身脏,珍月那时也不太大,却知道悄悄带他洗脸,换衣服,知道小孩子霸道,还会圆话照顾他的脸面……虽然年龄差距加上门弟亲疏,沈万沙与珍月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可他对她印象很好,这也是他接到信一言不发就往这里赶的原因之一。

沈万沙是个不会撒谎的人,言语里会透出这些漏洞,可能是特别信任卢栎,也可能是很喜欢珍月这个小姐姐。

卢栎早听出来了,心里也很期待见一见这位温善姑娘,蓦然听到这样的噩耗他也愣住了,“死、了?”

沈万沙眼睛微红,差点哭出来,“她死了,被她那混蛋丈夫杀了,满屋子都是血!

我都亲眼看到了,她婆母还百般狡辩,若我不是拿出郡主玉牌,她都不准备报官!”

卢栎任沈万沙攥的他手指生疼,“你亲眼看到……她被丈夫杀死了?”

“我着急见她,没等下人一来二去传话,就拽了个小丫鬟让她带我去银月院子。

谁知刚到院子,就听到尖叫声,银月的房间门开着,她躺在床上,到处都是血,她丈夫冲着她拿着沾满鲜血的匕首,上面血还一滴滴往下流,不是他杀的是谁杀的!”

沈万沙神情激动。

“你先别急,”

卢栎并未否定沈万沙的话,先是温声安抚了他两句,又道,“如今时间紧急,着急难受都没有用,你静下心想想,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得不说卢栎提醒的很是时候,沈万沙就算不能立刻静下心,也会逼着自己去思考衡量,因为内里尺寸把握很重要。

珍月是端惠郡主养女,比一般人身份要高,嫁到于家六年,生有一子,眼下她婆母欲要压下这件事,可这样凄惨的死法,他做为临危受命的娘家人代表,必不能就这么放过。

可要怎么解决,要不要撕破脸,撕破脸到什么程度呢?两家姻亲关系还要不要?孩子怎么办?若是端惠郡主在,会是什么意思?

沈万沙白着脸想了半晌,一时怒一时愤,最后咬着牙道,“反正我不能让珍月就这么冤的死了,杀人偿命,欠偿还钱,天经地义,那于天易敢动手杀人,就该得到该有的惩罚!”

“好。”

卢栎也不问缘由,“需要我帮忙吧?”

沈万沙肃然点头,“那于家老太婆太可恶,我担心她会耍花招,我只信你,小栎子,你帮我去看看银月好不好?”

“嗯,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

卢栎请赵杼帮忙提了仵作箱子,同沈万沙一起朝于府走去。

路上,沈万沙简单与卢栎说了珍月夫家于家的情况。

于家祖上曾是望族,前朝经历战乱后倒了霉,留下几枝血脉,都不甚亲近,且没什么大出息。

珍月夫家算是不错的,公公比较能干,杀进朝堂做到从三品大员,可惜去世的早,儿子不出彩,家里地位日益下降,娶珍月,也算是个非常划得来的联姻。

月珍的丈夫叫于天易,是于家嫡长子,上面只有婆婆杜氏一尊大山。

杜氏出身不高,字不识几个,性格……有些缺陷。

早年有做官的丈夫管着,还柔和些,后来做了寡妇,家里她最大,渐渐的随心所欲起来,用沈万沙的话讲,简直不可理喻!

于天易幼时有才,读书过目不忘,练字几岁时就有模有样,家里对他期望很深。

可随着年纪增长,他有了自己的主意,不愿读书进取,转头经商,虽然很成功赚来很多家财,也用玲珑手腕和金银捐了个散官,可在杜氏眼里仍是不满意的。

七年前上京城,于天易偶然在庙里见到珍月,惊为天人,茶不思饭不想,不过一月便上门诚心求娶,端惠郡主和丈夫考量诸多因素,甚至设局考验了于天易,最终二人结成佳偶。

婚后两月珍月便诊出身孕,第二年产下长子瓜哥儿,夫妻二人很是恩爱,纵使接下来五年珍月再无所出,于天易也未有怨言,甚至一个妾都没纳,他现在屋里的人除了嫡妻珍月,就有一个小妾钟氏。

钟氏是他屋里大丫鬟,比他大两岁,从小就贴身伺候他,珍月有身孕时,杜氏做主给钟氏开了脸,放到于天易房里。

于天易怕别人苛责珍月,再者房里一个人都没有也不像话,就收了钟氏。

钟氏品性温良,低眉顺眼,运气也很好,很快有了身孕,可惜第二年生了个死胎。

于天易为了补偿她,一年后再次让她怀孕,现在她有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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