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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栽赃嫁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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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狐其实性子单薄得很,不然得话,他也不会用自己仅剩的三年时间,来跟随在林梦雅的身边。

“江湖啊?死狐狸,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

在现代的时候,林梦雅也曾经喜欢过那些江湖的侠客。

自从接触到清狐后,她却也渐渐的看透了所谓的江湖。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跟勾心斗角。

哪怕你武功再高,也抵不住对方暗箭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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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江湖其实跟这里,没什么俩样。”

想了想,清狐却突然的笑了。

坐在林梦雅的身边,幽幽的说道。

“我从小,就被人豢养在府里。

别的男孩,学的是拳脚功夫,我学的,却是能让人销魂蚀骨的媚功。”

毫无防备的,林梦雅就突然听到了关于清狐的过去。

看着那家伙的侧脸,却是一派的云淡风轻。

可是,那垂放在身体两侧的手,却握得紧紧的。

“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达官显贵们之间,最为美丽跟可以炫耀的物品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就辗转在每一个喜好男色的显贵的床头。

如今这京都里,还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老臣,曾经是我的恩客。”

一丝厌恶,从眸子里划过,清狐却把它隐藏到了自己的毫不在乎后面,留给林梦雅的,只有那个贱兮兮的清狐。

“后来,年纪大了,主人有了新的玩物。

我便给送到了桃花坞,再然后,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传闻,清狐喜怒无常。

可谁又能知道,这家伙从小开始,就接受着非人的折磨跟待遇。

他没疯,没傻,没走火入魔,已经是最好的状况了。

“清狐,你也是我朋友。

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吧,我会支持你的。”

清狐却笑了笑,摇了摇头道:“我并不会去报复他们,都过去的事情了。

况且,许多人都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惩罚,这就够了。

何况——他们都是黄土埋半截的人了,而我却是如此的青春貌美,光凭着这一点,我就已经完胜了!”

又是恢复了以往的嬉皮笑脸,可林梦雅的心头,却多了些什么。

如果说,龙天昱是衣食父母,也是狂拽酷霸屌炸天的大boss,林中玉是可爱卖萌的弟弟,那清狐,就是一个虽然不着调,却很靠得住的哥哥。

她真是个很幸运的人,才短短的三个月而已,自己,竟然收获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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