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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长风的亲妈也回来了,萧长风的母亲柳嫣是出了名的大美人,在原小说中也是个保养得当风韵犹存的美妇。
裴静姝也是第一次见着柳嫣,确实和小说描述得十分吻合,很有七八十年美艳的大明星的风采。
不过裴静姝和他们也不熟,她只是作为一个合作朋友过来吊唁,随份子送一份礼便算是尽到礼节了。
至于其他的人际交往,她也不擅长,就和罗小慧送了老人家就早早回了饭馆。
年底正是饭馆生意兴隆的时候,裴静姝也要去看看饭店的经营状况。
萧长风招了七八个服务员和几个厨房的伙计,不过每次一到饭店,他们还是忙得不可开交。
还好柳家的铺子比较宽大,门口还有一个大院子。
现在也没有什么城管,他们还可以把客人的饭桌摆在外面的大院子里。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的秩序还是比较乱的,城里的治安没有几十年后好,常常有一些地皮蛇上门来要挟打砸,美名曰收保护费。
好在萧长风有门路,那些地皮蛇知道萧长风的身份之后也不敢轻易上门,不过难免还是有些不长眼的。
今天裴静姝和罗小慧都去参加了萧长风外公的葬礼,所以饭店里就只剩下窦晓霞一个人张罗。
没想到城里几个小混混被人一怂恿,就找到他们的饭店里来打砸耍泼,要收他们的保护费。
以前这种情况都是萧长风处理的,今天萧长风不在,窦晓霞虽然在家里对裴静龙的时候很蛮横,但是在外面其实也不过是个纸老虎,被人一旦跟她来真的,她立马就怂了。
等裴静姝和罗小慧赶到的时候,饭店里不少桌椅和碗筷都被那些小混混给砸了,平时热闹的饭店现在变得十分冷清,客人也走得精光,毕竟现在的小混混还是难以对付的。
尤其是那些年轻气盛找不到地方发泄情绪的小混混,这种小混混在城里游手好闲,混一天就过一天,没钱用的时候就出来到处扰民,城中没权没势的百姓都深受他们的困扰。
但是这些人仗着年轻,什么事情都敢做,杀人犯法在他们眼里都不是事。
所以大家对这群人也是能避就避,现在这个时代的城市人口流动性也不大,大家在城里都是固定的居所,汇水县也不宽,半天时间就能逛遍,如果真的被这些小混混盯上,也是想逃也没处逃。
“静姝,你来得正好,”
窦晓霞看见裴静姝和罗小慧过来,简直就像看到了大救星,连说话的语气中几乎都带了哭腔。
窦晓霞以前从来没有单独一个人面对过这种场景,就算以往有人来他们店寻衅,萧长风三言两语也能把对方打发掉,甚至还有不少小混混经常来他们这里照顾生意,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吃霸王餐的情况。
今天来的这伙人看上去十分面生,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这城里的人蛮横起来比他们乡下人凶多了,而且城里的左邻右舍也不是特别熟,就算平时有些照面,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不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帮他们。
毕竟要是他们站出来了,很有可能还会把火引到自己身上,这种关乎个人利益和安全的事,大家都是能朵多远就躲多远。
“怎么回事?”
裴静姝一来就看见满地狼藉,不由得皱起眉头。
她很小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古惑仔的电影,那个时候还觉得古惑仔很帅很讲义气,不过后来长大了再回过头去看,那些人说难听点也就是一些黑道上的混混,他们的世界没有法律,更或者说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这类思想其实影响了一代人,裴静姝记得小时候她有一个表哥,就受这样的思想影响,在中学的时候不好好读书,抽烟恋爱,十三四岁就像个混社会的,而且还以为自己很酷。
后来她的表哥为了所谓的义气,打架斗殴,在一次群架事件中被别人的钢管打死。
后世的人觉得这个年代的人质朴,不过裴静姝生活在这里,也确实感受到了很多质朴的品行,但这个时代也很黑暗,社会治安并没有几十年后好。
尤其是在汇水县这种小地方上,就跟□□十年代的香港一样,黑势力也猖獗。
这类人也不工作,平时到处打劫那些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公民。
这种现象倒也不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即使到了九十年代也很常见,裴静姝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做餐饮业的父母也深受这一群人困扰。
但很多地方的派出所也不会将这群人拘留,因为这种地皮蛇要么是有一些后台势力的,要么就是和当地的派出所有所勾结。
就算把他们告到派出所去,也不过是走一个形式,很快又会被放出来,简直就是社会的毒瘤。
饭店里站着的七八个小混混穿着时下最时尚新潮的衣服,年纪都不大,也都是十多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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