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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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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为什么闲得无聊往这种小县城跑啊?呆在家里不好么?”

沈凌被她一路拖着小声抱怨,刘师爷也竖起耳朵听她回答。

沈淑窈抬手就捏上自家弟弟的耳朵:“琼县地处渠江边,水源丰沛土地肥沃,父亲想在这边开荒买地种桑种棉,若是有合适的水田,增加些也是极好,毕竟咱家现在养着天师府三千多人呢,开销比往年要大得多。”

原来是看中琼县的荒地了。

刘师爷有些了然,倒不觉得是坏事,毕竟沈家要招工种地,请的都是本地人,县衙亦可以从中得些好处。

且沈大小姐说的有理,天师府三千人的口粮花销衣着不是笔小数目,便是沈府愿意养着,也不可能花钱去外头买来,还是多种些粮食棉花自给自足更划算的多。

沈凌却有几分疑惑:“父亲想要在琼县买地,你来参合什么?”

沈淑窈面上闪过一丝恼羞成怒,揪沈凌耳朵的手又加了两分力气:“我替父亲先来实地考察有什么错?难不成和你一样整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么?”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沈凌手忙脚乱的拯救自己的耳朵:“你是帮父亲考察实地,顺便逛一逛县城嘛,我懂我懂,快放开我耳朵,要掉了要掉了。”

这大约就是子女在父母面前表现能干争宠,又小女儿心性想要玩耍罢了。

刘师爷自觉明白了沈淑窈的目的,不露痕迹的将琼县周边荒野山地的情况介绍了几句,收获沈大小姐满满的感激并青紫色素缎面荷包一个。

手指摸一摸,似乎是两颗银瓜子,掂着分量不轻。

趁着人不注意,刘师爷悄悄掏出来过把干瘾,却被明晃晃的金黄色闪了眼睛——沈淑窈送他的根本不是银瓜子,而是两颗一钱重的金瓜子。

这都够打个挺实在的镯子了!

刘师爷咂咂嘴,越发觉得沈家人都是金娃娃,脾气好没架子出手还大方,跟着他们转悠大半天,比得上在衙门干一个月的。

刘师爷是个明白人,沈淑窈给他好处,他便替沈淑窈邀个功。

到了绣莊找到老板娘何氏,刘师爷将大小姐的来头夸大三分说了一遍,交代她好生伺候着,自己则借了笔墨纸砚寻了个账房桌案,细细描绘起琼县附近山水地形和闲置土地来。

沈淑窈说置办土地的事儿倒并非敷衍,只是做主的人不是沈安侯,而是她自己。

看刘师爷这般上道,沈大小姐心中满意,带着几分矜持的让何氏给她介绍介绍那神乎其神的“银毫绣”

何氏哪里见过这般阵仗,光听刘师爷说的几句话,她就快给沈大小姐跪下了。

什么京中侯爷家的嫡女,什么三品县君,眼前这穿着华贵气度不凡的小姑娘,可是能与刺史大人平起平坐呢。

沈淑窈看她战战兢兢的样子,便宽慰道:“我只好奇你家银毫绣,可能给我瞧一瞧?”

何氏赶紧去后头取了个做好的成品,绣的是一块盖头帕子,上头戏水鸳鸯色彩鲜艳却并不流俗,显得雅致又有趣。

何氏请她挪到窗边坐:“您将帕子顺着太阳光看看,就能看出里头的银丝来了。”

沈淑窈依言将鸳鸯迎着太阳晃了晃,果然有一片光晕升腾起,仿佛在上头笼罩了一层闪闪发亮的薄雾。

再一细看,是一枚同心结的样子半悬浮在鸳鸯之上,端的十分神奇。

“这般手艺是你自创的么?”

沈大小姐不经意的问:“能想出这法子来,可真是个天才啊。”

何氏不敢隐瞒,老实摇摇头:“我家祖祖辈辈做针线,这银毫绣是我母亲所创,我不过学了她十之七八的本事,还有的慢慢磨呢。”

“你家祖上是御用的绣工吗?一般人可没这技术。”

沈淑窈一脸好奇:“不过我在京中许多年,都没听过这种绣法呢。”

何氏面上便闪过些为难,反而更引起了沈大小姐的“兴趣”

:“有什么不能说的,难不成还牵扯到前朝的事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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