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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浪费?”
这都是人啊!
有人就有财!
苏鸣鸾等人也都了解了她这么做的原因,但是又提出了疑问:“他们要再从县里分出去吗?”
“你们各自的县里也没有学校吧?据我所知,都是巫师或者头人、长者口授,他们也不怎么识字。
等你们县里各自有识字的人了,再各自回县里开个小学校,县里的事儿你们就自己办嘛。”
祝缨说。
苏鸣鸾了解之后就马上同意了,她本就有此意,奈何几个跟她一起在福禄县上过学的人现在干事还不够使,且这些人的学问也不很深,所以“学校”
在她这儿不得不暂时搁置。
山雀岳父等人则想:我将孩子送到大人办的“学校”
里就行,办学什么的,以后再说。
前提定下来了,祝缨又将番学的事情给敲定了,要他们在集市交易结束之前将名单交上来,他们也都答应了。
去一趟京城,比说什么都管用,尤其是山雀岳父,他现在就想把人交给祝缨。
祝缨再次为花姐招揽学生:“有女儿也可以,我这儿有教人治病的女博士。”
郎中在山里与在山外的地位略有不同,山里各寨郎中的地位更高,郎锟铻等人以为祝缨这样做也是给苏喆找伴儿,但也觉得这样自己不亏,也都说:“好。”
祝缨道:“定约的时候还有些事没有讲明,譬如这集市,这些日子以来出了多少纠纷?判谁对判错呢?遇到了新事情,就不能当看不见,所以要小修一下,不能到讲理的时候没个根据。”
众人也都表示了理解。
接下来,祝缨也不用拿本子,就口述了之前与各族分别订立的约定,现在这次修订《公约》就是在此基础上的完善和修改。
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讲这个《公约》的来历,就是祝缨主持五县定的以后的“范式”
,要各族进山之后都遵守的。
这个《公约》的原则是,为了维护五县的和平秩序,做为以后有纠纷时的依据。
祝缨道:“我再加这一句,‘法为人所用,不为削足适履,故依实情而定公约’。
是说,一个人买了双新鞋,鞋子小了,不合脚,为了穿鞋就把脚上的肉割去一块。”
郎锟铻哈哈大笑:“有这样的傻子吗?”
祝缨道:“我这儿有一套全的《律》,你要为了省事儿,可以拿去抄。”
郎锟铻不笑了,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仇文,他警惕地四下看了看,心道:还好,没带他。
接下来,祝缨将这个《公约》适用的范围加以规定,东线北从塔郎县往南到阿苏县与原南府的交界,北线是大江,西线至今到花帕族的部分地区,过那道长而险的山谷之后再往前三十里,即祝缨的别业与艺甘家交界之处。
南线,就是阿苏县的南境。
阿苏县的范围有点特别,它的更南方一点传说是有海,但很少有人过去,大家也说不清楚究竟南边有什么,苏鸣鸾等人也没到过海边。
这就是如今山里的现状,边界模糊、统治模糊。
但是祝缨在画图的时候,大笔一挥,假装往南有海,阿苏县就直到大海,反正她给写下来了!
苏鸣鸾表示满意。
苏鸣鸾现在也在尽力向南扩,但是成效不太大,一则她现在手上的范围已然不小,管理起来已经比较吃力了。
二则她管的人口也不算多,洒到山里跟大饼上掉了几粒芝麻似的,人也不够。
但是她先在纸上占了!
凡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都得遵守这个《公约》。
这个范围之内也有零散的其他家的人居住,但是他们不能以“不是你们家的人,不守你们的法”
来辩解。
第一条还要附上一句“誓守公约,如违誓言、天打雷劈”
之类的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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