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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预科时代
第十四章写自己的书
黎昀写小说,一向不喜欢在电脑上作大纲,关于书的构想,他一般会找一张空白的a3纸,慢慢地写出来,因为这样才能给他带来一种实在的感觉。
无意识地用黑色签字笔的笔盖蹭着自己的下巴,黎昀有些走神,他在犹豫自己应该写什么好。
是选择将以后会大火的小说抄下来,保证收益,还是选择挑个同样能大火的题材,写一写?
皱了皱眉头,黎昀感觉有些不舒服。
这不就成了抄袭了?自己穿越回来就是为了当个文抄公?
不.......
黎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缺什么呢?
缺钱?或许是,可生活安稳闲适,也没有经济压力,为什么会缺钱?其实是因为作为一个重生者,一种天生对于金钱的占有欲,因为熟知并且掌握了后来市场和社会动向重生者,会觉得不赚一把,有愧自己。
可是
那样能做得到无愧于心吗?也许有人会说黎昀是个圣母玛利亚,但问题是,每一本书都是作者辛辛苦苦,苦思冥想写出来的,哪一本不是作者的呕心沥血之作?直接拿来用,难道不是断了人家的路?
黎昀的性子就是那样的,这是他一种潜意识的自我影响,即使重生以后,也定下了要博出一番前程,可是有一句话对他影响了几十年了,怎么可能一时就改得过来?
前世的黎昀,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选自诸葛妖人的《出师表》中,“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让他狠下心来抄袭别人的书,即使不会被发现,他也做不到。
更何况,他是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拿着别人的东西成功?写完全自己的书,是他最好的选择。
至于写什么类型的小说,黎昀还没有想好,静静地看着面前的空白纸,手指中的黑色签字笔不自觉地转动起来,必须先定下一个方向。
文笔方面不用考虑,自己的文笔虽然算不上大家,也是不错的,否则怎么可能在各种作文竞赛中夺得头魁?
那就得看看自己想要选择什么分类了。
首先留下几种自己比较有感觉,或者比较擅长的类型。
都市,历史,竞技,玄幻。
竞技的话.......自己能写的也就篮球吧?写篮球也就得写nba,黎昀可没有兴趣写校园篮球,虽然已经拥有了强大的大脑,记住那么多球员的名字,或者是推演各个交易,已经不成问题了,而且自己这牛逼哄哄的大脑推演出来的比赛绝对是有情有理,有依有据的,漏洞应该不会太多,可是自己并没有很多想法.......毕竟一直写竞技场面,让黎昀感觉少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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