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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力习惯于在案件介绍到高潮时,抛出一个问题,有点儿像电视节目中的讲述人,颇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因为他熟悉冯木,知道他的家庭情况。
相继发生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被袭案件之后,呼河县公安局下死命令,要求每个民警加强自身防范,院门、房门都进行了加固,只有冯木家什么也做不了。
他爱人患有精神病,他家经常不锁门。
冯木本人比较瘦小,也是常年有病。
犯罪嫌疑人认为他比较好对付,作案容易得手。”
可是,到底是什么人,既熟悉冯木家的情况,又能下得去手杀他全家?既像熟人,又不像熟人。
对于罗牧青来说,头脑轰炸是密集的。
面对一起接一起的杀人案件,她的脑海中有一个人影在晃动——身体健壮,身手敏捷,留着平头,浓眉大眼,表情严肃。
他穿着那个年代很流行的绿色制服上衣和蓝色警裤,戴着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
罗牧青从网上搜索过“呼河大侠”
。
网上把“呼河大侠”
说得神乎其神,什么连杀五十多人,手起刀落,一刀毙命,再在墙上书写“替天行道”
几个大字,然后逃之夭夭,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
从刚刚的介绍来看,虽然没有五十多人,但是一连杀了这么多人还能摆脱警方的重兵捉拿,这“呼河大侠”
似乎还真是有些门道。
许大力清了清嗓子,喝了口浓茶,继续介绍案情。
同年12月26日傍晚6点,司法所职工祝洋下班后,骑自行车到派出所副所长童辉家串门。
在开童家院门时,他被人从身后射击三枪,腰部两处中弹。
祝洋大声呼喊报警,犯罪嫌疑人逃跑了。
经抢救无效,祝洋于28日死亡。
现勘人员从现场提取到三枚弹壳,经检验认定,均由冯木被抢走的手枪击发。
侦查员在走访时,有人反映,案发前看到一男子攀上童辉家院墙,向院内窥视。
祝洋与童辉的体貌特征相近,都略微有点儿驼背。
童辉平时也是骑自行车上下班,且平时下班回家的时间就在案发前后。
可是,童辉当天并不在家。
据调查,童辉是个“急脾气”
,说话容易得罪人。
根据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和走访的情况分析,这是一起精心准备、守候、实施的特大持枪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报复童辉,所以祝洋是被犯罪嫌疑人误杀的。
案发时间是傍晚6点,当时天已经全黑了,且童辉家门口没有路灯,完全有认错误杀的可能。
也许是因为屡屡得手,犯罪嫌疑人没有停止作案,而是在两个多月后继续行凶。
1987年3月17日晚10点,呼河县人民法院法警刘勇生在自己家门口被潜伏在自家院内的犯罪嫌疑人从身后连刺背部两刀。
接着,犯罪嫌疑人又向刘勇生连开两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他的左手。
刘勇生举枪还击,退入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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