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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天天去超市,老大爷都认得他了,见他不停地看狗,就笑了声,“这是人家不要就送我的,说让我送收容所去,你要不要?要就给你,虽然丑了点,但挺听话的。”
明程弯着腰摸了摸狗崽儿的头,问大爷:“为什么不要啊?”
“嫌长得不好看呗,它爹跟它妈不一个品种咯,耳朵还破了一块。”
老大爷解释道,“你要的话就领走,就是别欺负它,好好养,一条命呢。”
狗崽儿似乎能听懂人话,这时抬头朝他吐了吐舌头,有点讨好的意思,明程一低头就和它对上了眼。
丑就丑罢,养在明家,那也是巨有钱的狗土豪。
于是本来只买了一袋面包和五花肉的明程,从超市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一条刚刚做完检查打完疫苗的小狗崽儿。
中午他按照网上看来的方子,把面包片切成条,用五花肉片裹着,然后撒上椒盐和碎芝士,放进烤箱烤至酥脆,烤了两大盘,全装了拿去剧组。
一起带去的还有小狗儿。
余舒曼看着他一手牵狗一手拎食盒慢慢的向自己走来,整个人都看得有些出神。
阳光撒在青年的头发上,像镀了一层金光。
她忍不住欢呼了一声,一溜烟跑了过去,“阿程!”
“汪~嘤~”
小动物的声音从脚下传来,她一低头,嗷了声,“哪里来的狗狗,好可爱!”
明程愣了愣,“……不觉得丑?”
“……emmmm还行。”
余舒曼仔细打量了一下狗狗,摸摸它耳朵上缺的那一块,“哪儿来的?”
“别人不要了送给超市门卫老大爷,老大爷又送我的。”
明程低着头看她跟狗崽儿逗趣,“送去宠物店打了疫苗驱了虫,还洗了澡。”
顿了顿,他叹了口气玩笑道:“可贵了。”
余舒曼嘿嘿笑了两声,“送我了?”
“是啊,送你了。”
明程笑着点点头,“给它取个名字?”
“叫……”
余舒曼想了想,“就叫拿铁罢。”
明程愣了愣,然后听见她解释道:“我当初可是因为喜欢阿媛做的冰拿铁,才会天天都去咖啡店的。”
要不然,也不会跟他认识,又喜欢上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总:我就是个老父亲。
曼曼:……啥意思啊←_←
明总:每天都在操心大宝贝的衣食住行。
曼曼:……可以了,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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