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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拍在一个小青年头上,“别敲了!”
说完就凑上来,摘下墨镜却是顶着一张娃娃脸。
钱晴:“……老丁啊,你这是重操旧业了吗?”
第35章二更
老丁拎着锣,笑的憨厚老实,但钱晴知道这货脑回路一向清奇。
第一次见老丁的时候还是周皓带着他来的,那年刚进厂没多久的周皓满脸不爽被老丁拉着去吃饭,多年不见的发小在改革开放不到两年的时候就染了一头黄毛,上身穿着大背心,脚上是一双皮凉鞋。
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喝大了之后老丁就地给钱晴鞠个躬。
“嫂子,看这事闹的,我来之前也没准备东西,要不我给你吹一首吧。”
还不等周皓阻拦,这货就从包里翻出一个……
唢呐。
然后旁若无人在饭店里吱吱哇哇吹起来。
钱晴:……
周皓艰难解释:“……他家以前是给人送葬迎亲的龟兹。”
【1】
老丁年岁跟周皓相当,俩人小时候一块长大的,后来周皓进了城做工人,老丁则是上到小学毕业就在家继承家业。
有的人嫌龟兹晦气,但当地有个习俗,就是给自家孩子认个龟兹干爹能保孩子平平安安,所以别看老丁二十出头,却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干爹了,在村里也没人叫他小丁,都是管他叫老丁。
老丁是最早出门找前程的那批人,那一年他除了一身衣裳带一头黄毛,手里只有管周皓借的五十块钱,一头扎进时代的大浪潮里。
这几年虽然没见,但两边不少来往送礼。
老丁眼见着日子过的不错,往周皓这里寄的东西越来越贵。
也许是红白喜事见多了,老丁这人对在大庭广众之下敲锣简直是一点负担都没有。
钱晴看周围人一脸看稀奇的样子,就差捂着脸了。
“走吧。
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住下。”
如果是田雪在这里,一定能找到一个词汇精准形容。
——太尼玛社死了。
老丁招呼几个人收拾东西,嘴上跟钱晴解释:“嫂子你不知道,这几天这头乱的很,我也是怕你找不见。”
前段时间刚毙了几个,说是在车站这头看见女的就上去搭讪,不行了就上手撕扯,说是对方是自己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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