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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盐,这一锅菜少了点滋味,倒是可以完全纯粹地品尝到野山菌的鲜,但如果把这玩意儿当饭吃的话,倒是比白米饭好吃。
封礼禾尝了一口后,马上吃了一竹筒。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事他中意的姑娘做的东西,还是他饿得太久了,反正就是觉得好吃,非常美味。
叶姝细再盛了一些蘑菇汤,递给宋清辞。
宋清辞温吞的喝着,倒也没有拒绝。
“嗯,太好吃了!
这要是有点什么酱料蘸一下,味道肯定更绝。”
封礼禾连连称赞道。
酱料。
这倒给了叶姝一个思路,武林人士打家劫舍,经常外出,很有可能像他们这样临时住在野外,只能吃点干粮或者就近找点东西没滋味地吃,太可怜了。
如果有极好的酱料配着蘸一下,一定幸福死。
叶姝琢磨着她回头可以做一些麻辣牛肉酱、蘑菇酱等等备着,也可以考虑出售,不仅可以提高诸位武林人士出行中的饮食质量,自己也可以赚点小钱钱。
虽然说凌云堡不缺钱,但终究不是她的东西,还是凭着自己的技术赚钱最踏实可靠,别人抢不走。
等火烧得差不多了,竹筒里的兔肉也好了。
大家用折断的树枝当筷子,端着小竹筒,高兴地准备好了吃兔肉。
在竹筒打开的一瞬间,要命的香气就钻进了大家的鼻孔,真鲜美,是肉香的那种鲜,跟蘑菇什么的截然不同。
肉始终是肉,就是比素菜香。
白嫩的兔肉热腾腾冒着白气,再撒上嫩绿的野葱段,煞是好看,光瞧着就觉得诱人。
叶姝夹了两块到碟子里后,便告诉大家可以吃了。
大家争先恐后地凑过去品尝,兔肉鲜嫩,滋味十足,居然一点都不腥,而且重点是有咸味儿了。
大家正奇怪怎么有盐的时候,随后就尝到了里面的萝卜条。
在兔肉汤中泡大的萝卜干,而今已经不咸了,软硬刚好,口感劲道,里头又饱含了兔肉的汤汁,吃起来居然比兔肉还美味了。
“真好吃,这要是有一碗米饭,我都能吃哭了。”
庄飞一说,所有人都纷纷点头,急切地附和。
封礼禾在这时候却分外安静了,他默默然地再夹起一块兔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眼睛早已经红了。
这道菜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说起来也有一年多没回去看她老人家了。
上次回家的时候,他们母子俩闹得不欢而散。
老母亲非要给他安排娶妻,传宗接代,但封礼禾不喜欢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子一起生活,而且他总是浪迹江湖,常年不归家,哪能祸害人家的姑娘,让人家独守空房。
封礼禾一直就想找一个能和自己一起能浪的,又或者真遇到那么一个女孩,可以心甘情愿让他不去出去浪。
现在他好像找到了。
封礼禾咽掉己嘴里的兔肉,就去搜寻叶姝的身影。
叶姝正弯着腰,把她碗里的兔肉递给那位宋书生。
多好的女孩,挥得了剑,下得了厨,照顾得了人,还聪明机灵地认识毒蘑菇。
这已经不是特别了,是特别中的特别。
他如果把这样的女孩领回家,他母亲肯定会高兴的。
封礼禾想到这,不禁美滋滋地翘起嘴角笑。
随即他发现叶姝也笑了,但却是对着那位宋书生笑,仅仅因为宋书生吃了她做的一块兔肉。
封礼禾三两口把自己手里的兔肉都吃干净,然后匆忙走到叶姝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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